美10月移民排期 中國人EB3大幅前進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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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9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吳英編譯報導)美國國務院(DOS)9月11日公布10月移民排期簽證公告,「綠卡最後批准排期」的親屬移民,港澳台及中國大陸出生的申請人的第一優先及第四優先,9月大幅倒退後,10月恢復到8月時的排期。其餘類別的排期,僅小幅前進7到21天不等。

至於職業移民,港澳台申請人的所有類別都有名額,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的第一優先由原地踏步轉為有名額,第四優先維持有名額,其餘類別都有前進,以第三優先前進2年為最多。

「遞交申請排期」方面,親屬移民的港澳台及中國大陸出生的申請人,第一優先及第二優先由原地踏步改為前進5個月及6個月。職業移民,中國大陸出生的申請人的第二優先及第五優先,由原地踏步轉為前進1個月左右。

綠卡批准排期

親屬移民

親屬移民的「綠卡最後批准排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簡稱「綠卡批准排期」),港澳台及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的具體更動情形如下:

F−1類:前進7個月22天(恢復到今年8月排期),由2010年5月1日移進到2010年12月22日

F−2A類:由2015年10月1日推進21天,來到10月22日

F−2B類:前進7天,由2010年11月1日改為同年11月8日

F−3類:前進14天,由2005年7月8日來到7月22日

F−4類:前進2年5個月8天(恢復到今年8月排期),由2002年1月1日前進到2004年5月8日

職業移民

港澳台申請人第二優先(EB−2)的9月排期為2016年1月1日,10月改為有名額。其餘類別仍維持有名額。

中國大陸出生的申請人第一優先(EB−1)的9月排期為2012年1月1日,10月改為有名額。第二優先前進7天,由2013年5月15日來到5月22日。第三優先前進2年,第四優先則維持有名額;第五優先前進7天,由2014年6月15日移進到6月22日。

2017年10月美國移民排期
A表:綠卡批准排期表

親屬移民 全球(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出生地在中國大陸
第一優先 2010年12月22日(前進7個月22天) 2010年12月22日(前進7個月22天)
第二優先(2A) 2015年10月22日(移進21天) 2015年10月22日(移進21天)
第二優先(2B) 2010年11月8日(移進7天) 2010年11月8日(移進7天)
第三優先 2005年7月22日(移進14天) 2005年7月22日(移進14天)
第四優先 2004年5月8日(移進2年5個月8天) 2004年5月8日(移進2年5個月8天)
職業移民 全球(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出生地在中國大陸
第一優先 有名額 有名額
第二優先 有名額 2013年5月22日(移進7天)
第三優先 有名額 2014年1月1日(移進2年)
第三優先其他(非技術)勞工 有名額 2006年1月1日(移進2年)
第四優先 有名額 有名額
第四優先(宗教勞工) 有名額 有名額
第五優先 有名額 2014年6月22日(移進7天)
第五優先(區域中心) 有名額 2014年6月22日(移進7天)

遞件排期

美國國務院簽證公告自2015年10月起實行雙軌制,在「綠卡批准排期」之外增加了一項「遞交申請排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簡稱「遞件排期」)。

2017年10月遞件排期,親屬移民的港澳台及中國大陸出生的申請人,第一優先前進5個月9天,由2011年7月22日前進到2012年1月1日;第二優先前進6個月22天,由2016年4月8日移進到同年11月1日。其餘類別仍維持原地踏步。

職業移民的港澳台申請人所有類別仍維持有名額,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的第二優先前進1個月15天,由2013年10月1日改為同年11月15日;第五優先前進1個月,由2014年9月1日改變10月1日。其餘類別和上個月相同。

2017年10美國移民排期
B表:遞件排期表

親屬移民 全球(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出生地在中國大陸
第一優先 2012年1月1日(移進5個月9天) 2012年1月1日(移進5個月9天)
第二優先(2A) 2016年11月1日(移進6個月22天) 2016年11月1日(移進6個月22天)
第二優先(2B) 2011年9月1日(原地踏步) 2011年9月1日(原地踏步)
第三優先 2005年12月1日(原地踏步) 2005年12月1日(原地踏步)
第四優先 2004年11月15日(原地踏步) 2004年11月15日(原地踏步)
職業移民 全球(除中國大陸、印度、墨西哥及菲律賓) 出生地在中國大陸
第一優先 有名額 有名額
第二優先 有名額 2013年11月15(移進1個月15天)
第三優先 有名額 2015年9月1日(原地踏步)
第三優先其他(非技術)勞工 有名額 2008年6月1日(原地踏步)
第四優先 有名額 有名額
第五優先 有名額 2014年10月1日(移進1個月)

註:

美國國會每年發放的親屬移民類別及額度如下:

第一優先F1:美國公民成年未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二優先F2−A 、F2−B:美國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及美國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每年114,200人。

第三優先F3: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四優先F4: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每年65,000人。

美國國會每年發放約140,000張職業移民簽證,計有以下五個優先領域:

第一優先EB−1:傑出人才、傑出教授或研究人員、跨國公司高級主管或經理。

第二優先EB−2:擁有高等學歷的專業人員,以及在藝術、科學或商業領域具特殊能力的人才。

第三優先EB−3:不具有高等學歷的技術工人、專業人員、非技術工人。

第四優先EB−4:一些特殊移民,包括宗教工作者。

第五優先EB−5:投資移民。

資料來源:美國國務院領事事務署官方網站簽證公告(移民排期)專頁#

責任編輯: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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