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破柙記 (32)

作者:柳岸

老虎。(雅惠翻攝/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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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兕出於柙,龜玉毀於櫝中。是誰之過歟? ……」《論語.季氏》

李麟無驚無險地經過檢查,順從地進入「二級公路」,在壅塞難行的車流裡回頭遠望……

「國道」上有五輛載人卡車被約有百十人的武警圍住,並阻隔於其他車輛之前。第一輛卡車右廂板上一幅大標語「保障宗教自由」,不用說另一面的廂板一定是其對應的口號「尊重人民信仰」了。這是憲法上人們耳熟能詳的一對成語,儘管沒有人對此認真對待過。

車頭上是一面橫批「還我清真古寺」!

李麟明白了一半,這是回族人在示威。他們被阻擋在省會之外,雙方的僵持造成交通阻隔。

這些「回族兄弟」大約自恃有「宗教自由」的保護,也或許是忍無可忍,公然扯起示威的旗幟。

可是這種「憲法內的鬥爭」能逃脫也載入憲法之內的「鎮壓」嗎?

李麟是「過來人」,對「六四」記憶猶新。對一個把權力視做生命的政體來說,任何失控的行動都是「亡黨、亡國、亡頭」的危險。即使是有著強大國際穆斯林⎯⎯清真教背景的回族兄弟,難道能列於「鎮壓」這種既定國策之外?

李麟眼睛直盯著卡車上的人群,他們清一色的白帽、白衣,一股悲壯、愴涼……

人們像飛蛾投火,又似在學著「精衛填石」,在無法墊滿、無法撲息的海與火中掙扎……

他真想留下來看著事情的發展,但不斷湧來的車流使得車輛只能依序緩進,停不得,更退不得。這時候不由得想起了照相機。

但想要照相也不是件簡單事。行進之中,角度、距離都難以把握;那「快門」的「卡噠」聲會引起同行者和巡邏武警的注意;一旦暴露將前功盡棄而且引火燒身。

他右手扶車把,左手持相機。好似要遮擋陽光一樣,把一頂鴨舌帽巧妙的罩在相機上,既隱蔽又不阻擋視線。同時,彷彿要催促前車快行似的把油門加大,「牛頭車」「噗噗」作響,掩蓋「快門」按動的聲音……

大約照了十幾張,好壞不知道,卻自信有一、二張難得的鏡頭:一個人從卡車上跳下,被一擁而上的武警圍住、按倒;另一個是一位卡車上的人竟向武警撒尿。……看來荒唐,但不無可鑒諒之處,被圍困的時間久了,大小便也在禁制之列,反制行動也就難以避免,這又怪誰呢?

離卡車群越來越遠,終於消失在視線之外。李麟懷著無可奈何的悵惘,彷彿經歷了一場葬禮……

在途中一家飯館「打尖(吃飯)」時,從同行的司機談論中知道了回民示威的原因:

一個回民自治縣有一座「清真古寺」,它的所在地被外商看中,要興建一座電子器材廠。政府出面保證:在不小於原有規模、標準的情況下移地改建。結果電子器材廠都開了工,「古寺」建設還遙遙無期。後來縣政府在「全國回教協會」的干預下不得不履行承諾,但卻大大縮水,不但規模遠遜於從前,而且遠離回族聚居地,使宗教活動十分不便。宗教領袖進行交涉,反以「進行反動迷信活動」為名對其實行「拘留、審查」。回民兄弟忍無可忍,要求赴省會向省委陳情。於是當局擺開「鎮壓」姿態,派出武警把四面八方向省會集中的示威群眾阻擋於郊區之外。……

其結果會怎樣?不用多說,即使像李麟這樣一度的冒牌記者也能寫出一篇「新聞稿」:「經過省委耐心細緻的工作,回民兄弟的合理要求得到滿足,為首的肇事者受到了法律制裁。……」前者是水分,後者是實質。合起來的含意就是既宣揚了當局「體恤民意」,又警告了「歹徒」們:專政不可一日或缺!……

交談的人毫不掩飾的嘆息:政府無公信,任何的社會公道都要靠鮮血來爭取,這種社會還講什麼穩定?

所謂「二級公路」是砂石路面。塵土飛揚,加上常年失修,顛簸不平。李麟走了二個小時才走出三十六公里,由於路徑不熟多走了不少冤枉路。已是下午三點半太陽老大偏西了,那沙子口還不知在哪個方向!

三岔路口有兩位中年人坐在路邊,看樣子像是大田耕作之後的休息。李麟停下車躬身問路:

「兩位大叔!請問去沙子口怎麼走?」他謙恭地每人送上一支煙。

「走西北,不遠了!」面黃無鬚的人說。

「朝上!」另一人留著八字鬍,他具體地指點著一道上坡,但眼睛卻在車後廂的貨物上打轉。

雖然李麟很有些懷疑⎯⎯去沙子口沒聽說要走山道⎯⎯但卻沒有多想,由於心情急切便顧不得許多,千恩萬謝之後驅車上路。

路越走越窄也越陡,前面已很難說是路了,亂石滾滾,七坑八窪。李麟暗想:不好!俗話說「逢山必險」,這不僅指的是路也指人心。這山路極易隱藏盜賊,而兩位指路人說話吞吞吐吐、動作詭異莫非不懷好意?

他停車,爬上一塊山石登高下望:前面一段下斜坡約三百餘米,坡度不下於15度,而且路面更加狼犺,對機動車輛來說是近於極限了。一旦放車下去,車速極難掌握,遇上緊急情況煞車就是一大難題。煞不緊固然危險,但若煞緊了車體就會橫向打轉,在這種坡度下很容易翻車。設或真有強盜的話,不必動手就可見車毀人亡,坐享「勝利果實(貨物、錢財)」。

退一步說,即使駕車人手段高超能很好的適應路面、控制車輛,可若遇上人多勢眾的強賊也只有掉頭逃跑一途。而回逃的路是上坡,車速不能提高,對方只憑跑步即可追上,結果是同樣下場。

這是個再理想不過的劫掠點。

再仔細觀察:坡下山石、樹叢之間都似有人影閃動。……

他選了一塊約五、六斤重的圓石,極力向坡下擲去。圓石借慣力在坡面上滑動、跳躍,越來越快。果然!就像是要躲避石頭可能的衝擊,山石、樹叢後的人一個個現身。李麟粗略一數:七、八個,都手執木棒或農具,有的居然戴著只露雙眼的「蒙汗帽」。

他們在「守株待兔」。

大事不好!李麟再也不敢耽擱,回身、跨上車、倒檔、轉頭向來路馳去。大約坡下人已有所察覺,發聲喊快步追來!……

仗著李麟是車,又是下坡,追者速度不及,李麟終於聽不到後面的聲音了。但面前卻又出現了那兩位指路人。

憑著來龍去脈的一番聯想,他斷定這二人既是「踩點子的」也是「做黑活的(二者都是江湖黑話,前者意為「探子」後者指殺人劫貨的強盜)」,他們扮作下地農民指點人上鈎,倘若不成就出面現身露其本色。

「牛頭車」臨近,二人把手中大鍬、長鎬一橫:

「站住!」「八字鬍」怒喝。

李麟想:絕不能讓他們破壞了車!便裝做滿臉驚慌的樣子走下車來,同時解開夾克摸了摸腰間纏著的那根軟鞭,擋在車前。

李麟的軟鞭全由牛皮條辮結而成,約五尺長。平時圍在腰間,像隻腰帶。必要時卻能解下當做武器。他從小練鞭,鞭梢一抖能拔除牆上的釘子。兩年前與李奎生搏鬥全仗了這條軟鞭。

「兩位大叔!……不好!……」他像是「報警」的樣子:「後面山下……有……有壞人斷路!……」

「我先問你!……」黃臉漢不問匪情反向他喝問:「你是不是暴徒?」

「什麼……暴徒?」

「六四暴徒!」

明明自己是強盜卻反誣別人是暴徒。李麟再也想不到「六四暴徒」這個詞兒竟成為可以隨時加害、打劫的藉口。怒火從心底升來,但此時卻隱忍不發。

「沒有證據憑什麼說我是『六四暴徒』?」李麟不客氣了。

大概「八字鬍」不願把氣氛搞僵,他插嘴道:「既然你不承認我們也就不追究了。交點養路費吧,交了讓你過去!」

「什麼養路費?」李麟糊塗。

「你不交養路費,人家怎麼能讓你過去?」「八字鬍」理直氣壯。

「這是什麼地方,哪裡有路?」李麟其實是諷刺了。

「別管什麼地方!從這裡走?……就該交養路費!」黃臉漢威風凜凜。

「此山是你們開呀?」李麟說反話。

可憐兩個強賊竟聽不出個好壞:「算你說的不錯,這是我們村『創收措施』的一部分,是縣政府批准的,我們還得向縣裡交稅呢!你不拿錢我們交什麼?」「八字鬍」相當耐心地解釋,表示自己「於法有據」。

「我該拿多少?」李麟又是一付可憐相。

「你走了個來回,得加倍,四百塊吧!」黃臉漢開出價碼。

「這麼多?……我跑一趟車才賺一百塊,還得交路捐、過橋稅,你們……」他到口的罵字未出口。

「四百塊是多了點,但買一條命還是值得的。要不,你把車留下,自己走!」「八字鬍」惡狠狠地說。

「我可是指望它吃飯呢!」李麟委屈地指著「牛頭車」。

「那就交錢!」黃臉漢把眼一瞪,舉大鍬向「牛頭車」靠近。

「別……別!……」李麟哀求地把手伸向腰間:「你們開個收條好不好?」他退而求諸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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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魏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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