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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金山獨立屋漲租過猛 業主組織:純屬個案

9月13日,舊金山住房政策改良會與小業主協會,均譴責鑽法律漏洞的無良業主,並希望加州立法者不要以這一個案為由,重推AB 1506。左起:僑領鄧超然、三藩市小業主協會主席諾麗‧里琛(Noni Richen)、住房政策改良會執行副主席譚文華、董事黃黃懿慧。(周鳳臨/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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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9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周鳳臨舊金山報導)日前媒體報導了舊金山一座獨立屋的新主人,將原有的1,900美元的月租漲到6,700美元,租客上告而屋主勝訴的消息。住房政策改良會及三藩市小業主協會9月13日發表聲明,表示這種極端的情況只是個案,並希望加州立法者不要以這個個案為理由,重推AB 1506。

住房政策改良會執行副主席譚文華(Sherman King)博士說:「我們呼籲房主體諒房客的困難,以及他們的家庭生活和幸福,希望大家能夠互相了解、互相體諒。在社會上只有互利才有共贏。」

譚文華譴責該案的屋主是在「鑽法律的空子」,他說:「如果要想把房子收回來,應該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給予房客相應的補償。」

這個引起各方關注的案子,起因是2016年2月,租住在舊金山外日落區(Outer Sunset)的一幢獨立屋的租客丹妮爾‧菲利普(Danielle Philips)和保羅‧凱利(Paul Kelly),接到屋主要將月租從原來的1,900美元漲到6,700美元的通知,這超出了他們的承付能力,從而不得不搬走,沒有得到任何補償。

租客將房主告上法庭,認為房主開價6,700美元月租,已經遠遠超過了租房網站Zillow當時標出的同等房型月租4,600美元的中位價格,如果要正常收回房屋,按照法律應該給他們大約2萬美元的補償金。

今年5月,舊金山高等法院判決原告租客敗訴。法庭認為,按照加州科斯塔‧霍金斯(Costa-Hawkins)租房法案,獨立屋的屋主有權按照市場價格來收租。

「雖然法庭判決說屋主可以這麼做,但這並不意味著這麼做就是對的。」三藩市小業主協會(Small Property Owners of San Francisco Institute)主席諾麗‧里琛(Noni Richen)說:「業主們出租房屋當然需要有一定的收益,但我們不能採取這樣一種非常不像話的做法!」

「這是一個個案。」譚文華說:「我相信大部分業主都是體諒租客的,大家都會一起生活,一起共贏的。」

做為住房政策改良會執行副主席,譚文華強調:「我們反對任何的團體利用這個個別的例子,將租金管制延伸到獨立屋。」「這是在剝奪我們業主應有的權利,這是我們堅決反對的。」他說。

諾麗‧里琛表示,那些「恨不得免費租房」的人可能會利用這個案子來做公關。

「科斯塔‧霍金斯法案不僅保護屋主,也保護了出租房屋的供給。」諾麗‧里琛說:「它允許屋主們在出租屋空置後,提高出租價格。」

里琛表示,如果空置也不允許加租,那麼房屋可能就沒辦法維持比較好的修繕狀況。她舉例說,過去在紐約市許多地區不許加租,結果屋主們不出租,導致在40年內許多房屋空置,「直到紐約市改變政策,讓他們願意重新出租為止」。

今年年初,由加州眾議員理查德‧布魯姆(Richard Bloom)提出旨在推翻科斯塔‧霍金斯法的AB 1506法案,由於屋主們的激烈反對而暫時擱置。

但AB 1506法案未過2年立法期,有可能在2018年重新提出。而5月舊金山高等法院判決租客敗訴的這一案例,目前由於媒體的廣泛報導,民眾普遍同情處於困難的租客。

目前原告租客已經提起上訴,今年秋季法庭的判決如何,或將成為挑戰科斯塔‧霍金斯法的案例。◇

(此文發表於1151D期舊金山灣區新聞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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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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