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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代理必須透露房產的特別歷史信息

根據澳洲普通法,賣家和房地產代理必須向潛在的買家透露房產的所有重要情況的信息,包括房產中曾發生的如謀殺、暴力犯罪,甚至是懷疑鬧鬼事件等。(簡沐/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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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9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朱麗婭悉尼編譯報導)如果牆壁可以說話,它們會說什麼呢?如果你從房地產代理公司處購買了房產,你應該已經知道答案了。

據澳洲Domain房地產網消息,根據澳洲普通法,賣家和房地產代理必須向潛在的買家透露房產的所有重要情況的信息,包括房產中曾發生的如謀殺、暴力犯罪,甚至是懷疑鬧鬼事件等。

房地產律師、Real Estate Escapes一書的作者Tim O’Dwyer說:「重要的事實對購房者決定是否進行這項交易很關鍵。」

「根據澳洲法律(各州之間幾乎沒有區別),房地產代理公司和賣家不得在出售房產過程中歪曲事實或存在誤導、欺騙、不誠實或不合情理的行為。

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了帶有污名的房產的買家通常可以在法庭上給予證明,出售該房產的代理可能會被罰款。代理公司和賣家可能會被起訴。

代理公司因出售污名房產最為突出的事件發生在2004年,當時一家代理公司被處以罰款,因為沒有透露出售的房產是三年前Sef Gonzales殺死了他的母親、父親和姐姐的住房。

在該案件下,新州公平交易廳裁定,代理公司違反了「推銷房產的誤導行為」的規定,銷售代理被罰款2萬多澳元。

Gonzales的房產最終比原價低了8萬澳元售出,賣給了清楚該房產歷史的另一個買家。

在其它情況下,如在房內發生過非法毒品活動,如果代理公司沒有透露這一重大事實,其後果可能更加嚴重。

O’Dwyer說:「這顯然不僅僅是一個合理披露信息的問題,而且也是一個嚴重的健康問題,任何買方(或租客)都希望知道這類問題。」

「簽訂合同前應進行房屋檢查,如果可能,應檢查藥物的化學證據。特別是在房內加工處理過這類藥物的情況。」

雖然許多房主證明,有麻煩的鄰居會大大減少房產的價值,但O’Dwyer認為這不是代理需要透露的事情。

O’Dwyer說:「最好不說什麼,因為鄰居方面的麻煩是個人事務,而不是房產問題。不過,有些買家希望能在購房前知道這類問題。」

有專家認為,普通法在保護買家免受污名房產的影響方面是不夠的,應該將其納入實定法。

BuildingPro總經理Trish Mackie-Smith曾是位律師,他說:「根據我們目前的澳洲法律,買方必須通過法庭尋求正義,我覺得不公平。」

「我認為,如果也有立法通過的實定法,要求賣方和代理透露房產的特別情況,就像英國和美國一樣,這樣房產買家將會受到更好的保護。」

當代理公司在賣家故意選擇隱瞞房產的實情,或賣家確實不知道房產的歷史時,現行法律也無能為力。

O’Dwyer說:「如果代理公司知道房產過去的重大事情,那麼這些應該透露,但是我認為賣家和代理並沒有義務成為房產歷史的專家。」

責任編輯:簡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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