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微博版權要歸新浪? 網友痛罵 博主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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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9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特約記者陳漢採訪報導)近日,新浪微博推出新版「用戶服務使用協議」,用戶發微博的內容,新浪享有獨家版權,並且用戶無償授權微博去維權,維權的收益全部「歸微博平台獨立所有」,招致網友強烈反彈,不少搞創作的博主紛紛要轉去其它平台。新浪微博事後不得不連發聲明,修改條款。

9月15日晚,新浪微博發布新版用戶服務使用協定,要求用戶發布的微博內容為新浪微博獨家擁有,並應配合微博對第三方使用者提訴,收益歸微博所有。該協定遭到微博用戶的強烈反彈,罵新浪發布的是「霸王條款」。協定內容還有,如果用戶違反有關規定,微博有權不通知即採取一切手段減輕或消除其影響,並由用戶承擔一切損失和後果等等。

新浪認證的軍事博主表示:「什麼叫『用戶在微博平台發布的內容版權無條件授予新浪微博』,你要按每千字付給用戶稿費啊也行啊,無條件授予版權,比空手套白狼還猛的嘛,直接明搶可還行,新浪是不是覺得自己公司做出的協議比《版權法》還大。」

江蘇無錫的一位網友則發聲明拒絕新浪的要求說:「本人無法接受也不會遵守『新浪微博新版用戶協議』第1.3條內容:本人原創作品版權全部歸自己所有,不接受與新浪微博平台共享。」

也有網友氣得大罵新浪說:「簡直喪心病狂,完全是高高在上的直接讓用戶簽賣身契,並說:『愛用不用,不用滾!』界面抄襲ins,廣告流裡刷微博,各種功能要會員,服務器時不時的崩,一言不合刪微博刪輿論,原創保護簡直是shit,霸王條款簡直要上天。這就是一家獨大的新浪。」

一些自己創作作品的微博用戶紛紛表示轉「頻道」發原創作品。上海搞文藝創作的羅姓網友說:「既然微博新版的用戶協議出來了(當然是不合法的、無效的),但為了避免可能的無聊的糾紛,以後寫的現代詩和隨筆不會再在微博上發了。」

新浪認證的江蘇知名人文藝術博主「鹽一罐」也發「公告」:「暫時還不能確認新版用戶協議到底是否具有法律效應,出於謹慎考慮,從今天起所有文章、小說(包括片段)、攝影作品、MV、插畫暫時將不再直接在微博或以頭條文章的形式發布。但仍然會在更新後發布其它平台的傳送門鏈接,方便大家跳轉觀看。有勞之前在微博這邊追文的朋友多動動手指了。 」

大陸前檢察官沈良慶接受大紀元採訪表示,姑且不說它發的這個條款是「霸王條款」,權利與義務是對等的,既然新浪要擁有微博用戶所發內容的版權,那麼我們就要問一句,「它是否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現在官方對互聯網的言論打壓非常嚴厲,很多人僅僅因為發了一條微博,甚至僅僅只是轉發一些帖子或評論一些帖子就遭到打壓,那麼新浪微博它願不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沈良慶並引申表示:「如果某條它宣稱擁有知識產權的微博內容遭致官方打壓,是否應該把打壓對象轉移到新浪網本身,也就是不應該打壓博主,而應該打壓新浪網。」

他強調:「這未必就是官方要求它這樣做,它完全有可能主動作惡,或推卸責任。它畢竟是中國互聯網的企業,需要滿足中共的需要,否則就無法生存,自己要遭到打壓。所以主動作惡也有可能。從法律上來講是否行得通,這就是很中國特色的問題:中國有法律嗎?它就滿足中共的需要。」

互聯網網絡自由觀察人事古河向大紀元分析:「你在新浪微博發布的這些東西,它等於是版權屬於新浪微博了,版權一旦屬於新浪微博,你這個版主不能隨便轉載了,其他人更不能轉載了,你轉載了就是侵權了。通過版權的限制,就把你傳播途徑大大縮小了,你傳播不了了,微博還有什麼影響力哪?一些社會現象無法抨擊了、揭露了,就失去了它應有的作用。新浪微博其實是在找死。」

他強調:「你通過什麼法律把新浪微博註冊用戶的版權掠奪為已有,這是哪家的法律?你有什麼樣的權力這樣做?你這樣做也使得新浪微博的大V和網民放棄新浪微博的使用權,你這種霸道的行徑難到不應該抨擊嗎?難到會受中國眾多網民擁護嗎?這是不可能的。」

他進一步分析:「它的用意是配合十九大壓縮網民的言論空間。你如果新浪微博的平台散布不利於十九大的話,它就可以通過版權的聲明去打壓這些網民,起到所謂『淨化網絡』的作用。」

由於反彈聲浪大,新浪微博16日上午發公告做了修改,刪除了用戶只能在微博上獨家展示等內容,改為未經微博平台事先書面許可,用戶不得自行授權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內容。

由於網友對新浪微博修改後的「用戶不得自行授權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內容」還是不滿意和無法理解,16日下午,新浪微博再次發布聲明,其中稱:微博上發布的原創內容,著作權理所應當屬於內容創作者所有,微博作為發布平台只享有一定範圍的使用權。用戶對自己的原創內容,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發布到其它平台上。但是,未經微博平台同意,自行授權、允許、協助第三方非法抓取已發布的微博內容,是不能允許的。#

責任編輯:劉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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