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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打盹接罰單 英御用大律師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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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9月22日訊】(大紀元英國記者站報導)英國私人停車場管理公司經常會開出不合理的罰單,大部分人接到發單後為了避免麻煩,就交罰款了。

但是當一位王室法律顧問(QC,御用大律師)接到不合理的罰單之後,他變被動為主動,不僅沒有被罰款,還要求對方支付他為自己寫辯護詞的成本1,550鎊。

故事始末

御用大律師尼古拉斯‧鮑溫(Nicholas Bowen)接到私人停車場管理公司ParkingEye開的罰單,要求他支付85鎊的停車罰款,原因是他在M4高速公路上的一個服務區裡停車時間超過兩個小時。

這個停車場位於一家Waitrose超市門前,人們可以在那裡免費停車兩個小時。2016年5月,鮑溫大律師從赫里福德(Hereford)開車回倫敦。當時已經是半夜,他很疲憊,就在停車場裡小睡了兩個多小時,然後繼續開車。

他說:「當時快到半夜了,停車場幾乎是空的。我在大約2點20分醒過來,感到精神多了,然後開車回家。」

他表示自己停車的地方根本沒有有關停車時間限制的標誌,而且他只超時20分鐘。有關停車超過兩個小時需要交費的指示牌在停車場的另外一個部分,而且字跡很小。

但是ParkingEye認為,鮑溫律師超時停車35分鐘,所以開出了85鎊的罰單。

這家公司每年開出幾萬張罰單,並且說如果被罰款的人跟他們打官司,只有10%的人有可能贏。在過去的三年裡他們每年在英國各地的法庭打贏超過六萬個罰款官司。

鮑溫律師表示,收到罰單後交錢這「簡單得多」,但是決定「為了公共利益」而跟ParkingEye打官司。

鮑溫先生認為,該公司沒有合法的權利,向晚上在空曠的服務站停車場打個盹的人收取停車費用。他說這是違反消費者保護法。

當倫敦的法庭審理這起案件的時候,也許ParkingEye得知了對方是一位御用大律師,甚至都沒有派出律師出庭。法官因此裁定ParkingEye支付鮑溫律師打官司的花銷。

鮑溫律師在寫給ParkingEye的電子郵件中說:「我的答辯如下,你方的合同是無法執行的,你方沒有法律權力,向在服務區停車場夜間停車的公眾提出起訴。」

他還批評對方「沉浸於惡意欺壓車主」,因為「大部分受害者缺乏反擊能力,或者沒有足夠的資金進行反擊」。他希望ParkingEye會從這場官司中吸取教訓,重新考慮合同條款,修改不合法的做法。

不僅如此,鮑溫律師還要求ParkingEye立即支付他打這場官司的成本。他為自己寫了八頁的辯護詞,成本是1,550鎊。

ParkingEye表示,他們在開庭那天派出律師了,但是卻被告知案子不在庭審的名單中。他們正在「考慮法庭設立的時間範圍內的各種選擇」。

鮑恩希望他的這件事能夠成為一場爭取晚上可以在高速公路休息站免費停車運動的觸因,為那些需要休息的人士爭取權益。 這位大律師說:「市政停車場有收費的時間段,我認為不應該在例如晚上10點到早上7點間收取費用。」 因為高速公路上有標誌上說:「疲憊導致死亡,休息一下」。#

責任編輯:李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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