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歲老夫婦遭冤判 審判長還威脅:扔煉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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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1月12日訊】最近,河北省唐山市曾遭冤判數年的70多歲法輪功學員何益興、張月芹夫婦,被祕密判刑逾三年。在非法庭審前,遭審判長人生威脅。

明慧網報導,2017年4月19日,何益興、張月芹夫婦在遵化市講述法輪功真相時,被地北頭鎮派出所警察綁架,關押到遵化市拘留所。當晚他們被遵化市拘留所所長王愛清(音) 綁在「死人床」(一種酷刑)上。

在11月21日祕密非法開庭前,審判長苗瑞生(音)揚言:「再喊法輪大法好,把你扔到煉人爐裡!」

最近傳出何益興、張月芹夫婦被祕密判刑三年零六個月。

2018年1月8日,唐山中院通知家屬,張月芹要求家屬聘請律師。1月9日上午,家屬聘請的律師介入此案。

何益興曾是唐山電廠多年的汽車隊長,待人真誠,工作勤懇,是有口皆碑的好人。

張月芹原來一身是病,最嚴重的是腎炎,為治病跑了很多醫院,無效;煉法輪功後,不治自癒,脾氣也變好了。

他們膝下有兩個女兒,孝順、賢淑,一家人生活得平靜和睦。

夫妻倆都已退休在家,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卻遭受中共的殘酷迫害。

2008年7月10日,河北省唐山路北公安局十多個警察帶著社會閒散人員,偷偷埋伏在唐山電廠小區何益興、張月芹兩位老人家門口,等老人出門。他們久不見人出來,就撬壞門鎖,沒能打開防盜門;隨後叫來兩輛消防車,從南北陽台駕雲梯到六樓,砸碎玻璃後破窗入室,綁架了兩位老人,搶錢搶物。

當地百姓罵道:「什麼警察?比土匪還土匪!」

何益興和張月芹夫婦分別被枉判七年和五年。法官張雪峰判案的事實依據是一張「證據銷毀清單」。

報道說,這張「證據銷毀清單」是路北公安分局銷毀證據、偽造證據而做。

何益興被劫持到唐山冀東監獄,張月芹被劫持到河北省女子監獄。

在石家莊河北省女子監獄,獄警對當時已60多歲的張月芹實施電擊、扎針、逼她站在燒糊的板上、不准睡覺等酷刑折磨。

後來警察將張月芹轉到六監區,當時的教導員吳紅霞指使值班人員用針扎她,細針用完了用粗針,還打她耳光,致使其耳朵流血,直到值班人員打到手腕疼得打不動了才住手。

警察還令其它監區的犯人24小時輪番對張月芹洗腦,有時到夜間12點,有時到凌晨4點。

三個月後,警察看張月芹還不放棄信仰,又四天四夜不讓她睡覺,致使她昏倒在地。

之後,她被關進所謂「攻堅組」,繼續遭迫害數月。

何益興遭受七年冤獄迫害,於2015年7月9日從冀東第二監獄回到家中。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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