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一交警辦公樓內爆反殺案 警察現場開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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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紀元2018年10月11日訊】日前,一起黑龍江「反殺」案的現場視頻曝光。在富錦市交警大隊事故中隊的辦公樓裡,一人因口角動刀子,另一人搶下刀子反刺對方,致其傷重而亡。一警察在現場非但不予制止,反而迅速轉身躲開。

據澎湃新聞10月10日報導,這起「反殺」案至今未了。目前,該案二審開庭將滿4個月,尚未判決。

「反殺」案案發於2017年4月6日傍晚,涉案的雙方黃海龍和馮思鋮因各自親友的交通事故賠償問題,在黑龍江佳木斯富錦市交警大隊事故中隊的走廊裡發生口角。曝光的監控錄像顯示,當日18時54分32秒,二人正在爭吵,一名身穿制服的警察出現慢慢走向二人。40秒時,有人拉開了馮思鋮,警察也站在了二人旁邊,但警察的到來後卻沒有制止雙方。44秒時,馮思鋮越過拉架人的右側,上前拿隨身攜帶的尖刀捅了黃海龍。

46秒時,該警察見狀不妙,撒腿就跑,2秒鍾即消失在現場視頻中。

隨後,黃海龍將馮思鋮反抵到牆上,54分54秒~57秒,黃海龍拳擊並踢打馮思鋮,55分00秒,黃海龍被多人拉開。整個過程總共約有16秒,從畫面看至少8人上來拉架。55分33秒,被刺淌血的馮思鋮倒地。

報導說,黃海龍的肚子和手出血(後腹部損傷被鑑定為輕傷二級),同伴帶他去醫院。出了交警隊,黃海龍撥打了110,沒打通,告訴另一人撥打120,讓120對馮思鋮急救。

案發後,黃海龍共賠償被害方各種損失40萬元,富錦市公安局賠償被害方80萬元。獲賠後,馮思鋮家屬出具了一份刑事諒解書,認為死者亦有過錯,黃海龍具備防衛情節,稱「判決黃海龍無罪或者緩刑我們也沒有異議」。

然而,2018年4月,黃海龍被以故意傷害罪判有期徒刑六年。黃海龍不服,提出上訴。6月11日,二審庭審中,黃海龍反刺是否屬正當防衛成為控辯雙方爭論的焦點。

此案引發網民熱議。多數網友認為應該是正當防衛,「死者在警察(交警也是警察)辦公大樓內公然行凶,受害者在被刺傷腹部要害的情形下為阻止死者行凶,將其擊傷致死。」「從被刺到刺人前後只有16秒!這完全是本能的自衛反應!怎麼可能是故意傷害!」

江西省贛州市網友表示,「在交警隊都敢捅人,已視警察透明了。受害者還能傻乎乎地等待警察來保護,還是先選擇自保呢?」

網民@淡定人生1966說:一件很小的交通事故,怎麼會有社會人員前來幫忙並攜帶凶器?在公安機關內持凶器且傷害他人,被害人奪刀自衛怎麼就成了罪犯?這樣的法律怎麼可能伸張正義和體現公平?!

也有網友表示,「注意一個要點,事發地點在警隊。如果判正當防衛,警隊豈不是尷尬了。」「崑山龍哥絕對是個案,不要指望能帶來進步。壓制個人的反抗精神。」「這樣的公檢法機關才是罪魁禍首……」 #

責任編輯:李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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