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美銀行經理及客戶被判共謀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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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10月03日訊】根據司法部10月2日消息,一名華美銀行分行經理和一名銀行客戶因共謀洗錢而被判有罪,兩人將超過2.5萬美元的現金轉換成了出納支票。

54歲的哈崗(Hacienda Heights)居民達薇安(音譯,Vivian Tat)是華美銀行副總裁兼聖蓋博分行經理。週五晚,她與48歲的天普市居民趙瑞敏(音譯,Ruimin Zhao)各被判定犯有一項陰謀洗錢罪。此外,達姓經理還被判定兩項「在銀行記錄中做虛假陳述」的罪名。

有罪判決是由於達姓經理、趙和趙的丈夫,62歲的譚雷蒙(音譯,Raymond Tan),通過華美銀行聖蓋博分行洗錢所致。

在為期一週的審判中所提交的證據表明,達、趙和譚三人領著一名線人進入銀行會議室,在接受線人提供的25,500美元現金之後,就交給線人三張「乾淨」的收銀員支票。

然而,達與趙並不知道該名線人是名為「幻影銀行」行動的調查人員,他身上戴有秘密錄音設備。在整個交易過程中,錄音顯示,達、趙和譚明確表示他們知道洗錢是非法的,但仍然完成了交易。

為了掩蓋蹤跡,達姓經理還在華美銀行做了虛假記錄,這使得該交易看起來像是合法的。

達和趙將於2019年2月接受美國地區法官奧蒂斯·賴特(Otis D. Wright)的判刑,兩人因共謀洗錢各面臨20年聯邦監獄刑期。此外,對達薇安的每項虛假陳述指控,都讓她面臨最高30年監禁。

此前,譚已在本案和另外兩起案件中坦承犯案,他被控共謀洗錢和洗錢罪。

「幻影銀行」行動已提出六份單獨的起訴書。隨著達和趙的被定罪,已確認9名被告有罪,另16名被告正在等待審判。本案是聯邦調查局、國稅局刑事調查局和問題資產救助計畫特別監察長辦公室(SIGTARP)合作的結果。◇

責任編輯:孟文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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