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男子曝光張家口監獄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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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11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顧曉華採訪報導)「共產黨的話不能信,說一套做一套,想好好地活著,必須得離開中共的統治。」這是今年9月20日從河北張家口監獄出來的李勇(化名)對大紀元記者說的發自肺腑的感嘆。

被冤判重判6年

李勇,浙江人,今年33歲,2013年他被指「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被判刑6年。他向大紀元記者透露,他是被冤判、重判的,他心裡非常明白當局重判他的原因。

李勇畢業於計算機專業,入獄前經營海外服務器租賃生意。2013年,他的一名客戶經營淫穢網站,該網站被一名內蒙古黑客攻擊,向其勒索錢財。這名客戶未配合而被黑客舉報至北京網絡安全部門,他由於租賃服務器而受到牽連。

2013年5月他被警方抓走,該案由北京公安部直接經辦,因此他們在判刑之前被分別關押在北京第一看守所和北京大興區看守所。

2015年一審他被判刑10年,通過上訴,二審改判6年。他說:「法律規定,像我這種情況收費在10萬元以下(官方核定其牟利4萬9千元)情節輕微者,按3年以下量刑,可是我一審判了10年,我不服上訴,改判6年。之所以判我這麼重,他們沒有說原因,但是我心裡清楚,我在2013年之前經常在網上發布一些言論(有些是轉載大紀元的報導),攻擊中共,跟這個有關係。」

判刑之後,他被遣送至河北張家口監獄服刑。

「當時被送到張家口監獄的共有180人,大家都知道這是最差的監獄,在這個監獄裡有一句話,你要坐牢坐得好一身病,坐不好就是一條命。」

監獄裡80%的犯人都經歷過電棍、電手套之刑

李勇透露,張家口監獄最普遍的「教育」犯人的方式是電棍,在這裡80%的犯人都有被「電」的經歷,今年又有新刑具——電手套,威力比電棍還強,只要碰到身體全身發麻。

去年,監獄成立了一個所謂的特警隊,他們利用暴力方式對犯人進行「管教」 。

李勇說:「特警隊代表監獄裡的所有執法部門,什麼都管,吃飯的時候走隊列,口號喊得不齊,走隊列走不齊,他們就把你叫出去,電棍揍你,特別暴力,看他們一眼都不行,他們天天在餐廳門口攻擊犯人取樂。」

李勇在監獄裡被分配做帳篷,去年年底,與他同一監區的一名犯人幹活時(拆線)不小心剪刀扎傷了自己的眼睛,牢頭認為是自殺,警察將其帶到沒有監控的辦公室,用7根電棍電這名犯人,電了數小時之後,又將其吊起來,三天三夜,最終這名犯人的身上全部都是像地圖一樣的傷疤。

李勇還透露,今年9月15日,有一名犯人下午2時30分去監獄醫院看病,與別的監區犯人聊天,被特警隊發現,結果從下午3時一直電刑至凌晨,「據說這人後來精神出了問題,不死也是殘廢。」

李勇還親眼見到一名犯人在廣場被特警用電手套電,整個廣場都聽到那名犯人淒慘的叫聲。

金錢與關係是監獄裡的「行規」

張家口監獄犯人生產皮包、衣服、帳篷等給監獄創收,李勇被分配在生產帳篷車間,最初給他3天的練習時間,之後每天給他增加生產量,從10件、15件,一直到最後給他增量至32件。每天工作12個小時,一週工作6天。

李勇表示,「除非你有關係,給獄長或者官銜高一些之類警察花錢,你花錢了可以少幹點,甚至不幹。」

「他們這個任務都是監獄的牢頭制定,今天你幹出來了,明天就加倍,給你一點點地壓榨。你幹不出來,先是所謂的文明教育,晚上回去學習,監獄的行為規範抄三遍才能去睡覺。要是到第二天還沒幹出來,那就是電棍,一根不行,二根不行,就三根。」他繼續說。

監獄裡還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也叫「行價」,如果送錢賄賂獄警或者牢頭,一般警察是8千元至1萬元,獄長要花2萬元以上,獄頭一般是2千元,這些錢都是家屬私下去找警察給現金。

犯人還可以花錢買減刑,李先生說:「在監獄裡計功一次可以減三個月,表揚可以減兩個月,那你有關係的話可以買一個表揚,一個表揚是2千元,一次計功是3千元。」

李先生還透露,監獄的伙食很差,根本吃不飽飯。

在監獄官方網站上有犯人伙食標準,每月糧食足額供應,蔬菜男犯人一個月17公斤至25公斤,豆製品是1公斤至1.5公斤,肉類是1.5至2.5公斤,蛋魚蝦是1公斤至1.5公斤。

但是李先生表示:「實際上我們吃的菜都是以白菜、土豆、南瓜為主,雞蛋是每天早上一個,蝦什麼的我沒見過,一年也就過年的時候吃一條魚,菜裡沒油,土豆不削皮。」

李勇表示,他在監獄裡根本吃不飽,一米七五的身體不足100斤,由於長期監獄生活,導致他的身體虛弱,走一公里的路程都會累得氣喘吁吁。他正在調理身體,將來打算出國,離開這個讓他傷心的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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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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