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至少933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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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1月4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潔思綜合報導)南昌市76歲的法輪功學員王鳳英被枉判三年後,她84歲的老伴寢食不安,幾乎挨個跑遍了鳳凰洲派出所等部門,強烈要求無罪釋放妻子。

庭審後的一個月,陳雪婷接到律師的電話後,悲痛欲絕,媽媽祝亞是位殘疾人,竟被冤判了8年。女兒更想不到,在法庭上自己卻成了媽媽「違法」的「證人」。

上海樓宇建築弱電專家、高級工程師、法輪功學員徐永清,依法控告了中共公安部後,被江蘇省揚州市邗江區法院非法判刑2年、被勒索5,000元。

2018年中共非法判刑至少933名法輪功學員,其中包括七八旬老人、殘疾人,不乏社會精英。

此外,99名65歲以上老年學員遭冤判,還有博士、專家、教授、老師、研究生、研究所雷達設計師、企業家、IT界精英、軍隊院校教官、中高級工程師、醫生、法官、警察、軍轉幹部等被非法判刑,有24名學員因依法控告元凶江澤民而遭報復性誣判。

中共非法庭審942場,法庭非法罰金2,463,000元,律師依法為法輪功學員無罪辯護435場,要求無罪釋放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

76歲老人遭關押冤判

2017年6月12日上午,王鳳英在懸掛法輪功真相條幅時,遭南昌市紅谷灘公安分局鳳凰洲派出所綁架。7月17日,家人收到她被非法逮捕的「通知書」。

王鳳英(明慧網)

王鳳英是江西省南昌市果品食雜公司退休職工,工作時曾受過工傷、造成嚴重腦震盪,此外還患有高血壓、氣管炎等病。1996年修煉了法輪功,她所患疾病全部消失。

2017年11月13日上午11點15分,王鳳英被東湖區法院非法庭審。

庭審中,主審法官李益慶以所謂的《刑法》300條對她枉法定罪。王鳳英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修煉法輪功使自己身心健康,做一個善良的好人,自己沒有違反任何法律,對法庭的所有指控不認可、不服從。

中共用《刑法》300條給法輪功學員定罪,而這則條款所提到的「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根本不適用於法輪功,因為公安部2005年認定的14種邪教裡面沒有法輪功。最高法院於2017年2月1日專門出台的一個關於組織利用邪教的解釋,也根本沒有法輪功。

自王鳳英被非法抓捕後,她老伴不分冬夏酷暑跑遍了鳳凰洲派出所、南昌市紅谷灘公安分局、南昌市東湖區檢察院、南昌市東湖區法院,要求釋放妻子。
王鳳英至今仍被關押。

殘疾婦女被非法判刑8年

祝亞,54歲,住在武漢市黃陂區前川街,丈夫早逝,與女兒相依為命。修煉法輪功前,她的左腿殘疾,要靠左手撐著才能往前邁,而且還拉血尿、血塊。修煉後,她曾萎縮的腿長粗了,明顯地好了,已壞死的腎也好了。

2017年4月25日早上7點半左右,祝亞去買菜時,被樓下蹲坑的便衣警察攔截。警察逼她交出鑰匙,然後闖進她的家中非法抄家,東翻西找了3個小時後,搶走了兩台電腦、多台打印機等。

2018年6月15日,祝亞被湖北省武漢市黃陂區法院非法庭審。女兒陳雪婷,在媽媽被關押了411天後,終於在這次庭審中見到了媽媽。媽媽戴著手銬,已滿頭白髮。

最讓陳雪婷傷心的是,她居然被法庭宣布為媽媽「違法」的「見證人」,法庭卻根本沒讓她出庭作證。

媽媽被劫持的那天,陳雪婷一人在家,坐在沙發上被監視,後被帶到派出所,被省城來的官員詢問。整個過程被做了筆錄。她被要求簽了字後才可以回家。

當時她沒有被告知相關的權利與義務,後來才知道那份東西被作為構陷媽媽的材料。

她趕快給法官和檢察官寄了掛號信,澄清事實。

她還給律師寄了信,訴說了當時被抄家的情況:「我一直被人監視坐在客廳裡,完全不知道他們在房間裡清點些什麼東西。後來(他們)就把我押到前川派出所。省城來的官員對我詢問,做過筆錄後,要我在紙上簽名、按手印。按手印時我發現,我說的『不知道』,被那個官員改成了『是我媽媽的東西』。」

然而,法官在法庭上仍宣稱她為祝亞的所謂「犯罪」的「見證人」。

祝亞於2018年9月12日被移送到武漢市女子監獄繼續關押。

起訴公安部 高級工程師遭冤判

上海54歲的徐永清按照「真、善、忍」的修煉原則嚴格要求自己,待人真誠,樂於助人,辦事認真,且精通業務,在公司深受同事與客戶的好評與尊重。

徐永清(明慧網)

2018年9月18日上午,徐永清被揚州市邗江區法院非法開庭。

對法庭的不當阻撓以及檢察官對法律的曲解,徐永清以修煉人的胸懷微笑面對,進而平和地指出他們的荒謬之處。

下午4點多,徐永清當庭被誣判兩年。

2016年8月22日,上海漕寶路地鐵站出現了誣衊法輪功的畫板,徐永清和另一名法輪功學員到上海市人民大道200號市政府信訪辦反映情況,要求撤掉畫板。

上海當地公安以G20即將召開為由、以「信訪時間不合適」為藉口,非法抄家和綁架了徐永清。

之後,徐永清對相關機構進行了控告。

在控告無果的情況下,徐永清決定從公安部發布的「《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一文著手,澄清事實。

2000年4月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和公安部聯合發布的《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本文中簡稱「取締」)公通字(2000)39 號文件中指出,到目前為止,共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有14種,其中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文件明確的有7 種,公安部認定和明確的有7種,這14種邪教名單中沒有法輪功。

也就是說,公安部不認為法輪功是邪教。

2016年12月,徐永清向公安部提出了「信息公開」的申請,問公安部「取締」一文是否被作廢,如作廢,請告知作廢時間等;若未被作廢,請公開「取締」信息,包括審批程序等。

在未收到公安部答覆的情況下,2017年5月,徐永清向北京二中院提出起訴,起訴公安部「行政不作為」。

2017年11月29日,徐永清遭綁架,至今被非法關押在揚州市廟鎮看守所。

對七八旬老人也不手軟

王鳳英老人被非法判刑並不是個案,見下面數列。

家住天津南開區天大宿舍樓的法輪功學員張淑香,今年81歲,自2017年2月 1日被當地萬興派出所、南開分局綁架至今。一年半有餘,家屬才接到消息,她被非法判刑4年,當時沒有公開開庭,也沒有通知家屬。

河北省秦皇島海港區西港鎮歸堤寨的楊邵寶老人78歲,兩年來多次被蔡各莊派出所騷擾、綁架、監視居住,被北戴河檢察院、法院合夥構陷多次。老人被蔡各莊派出所監視居住一年多,如今被昌黎法院冤判7至8年。

2018年11月28日,安徽銅陵市獅子山區法院非法判刑四位老年法輪功學員:81歲葉榮貴被非法判刑4年,70歲汪香芝3年10個月,70多歲房小桃3年,69歲孟德秀2年。

社會精英被非法判刑

馬振宇,55歲,本為中國信息產業部南京第十四研究所技術骨幹,雷達總體主持設計師、任四部主持設計師,曾設計完成重大軍工電子產品,其人品與業務有口皆碑。

馬振宇(明慧網)

他於2018年6月28日,再度被南京市玄武區法院枉判3年,並被非法罰款3萬元。

自中共江澤民集團1999年7月20日公開迫害法輪功以來,馬振宇被非法抄家四次、非法刑事拘留三次、非法關洗腦班迫害六個月、非法勞教一年半、非法判刑七年,總計在監獄、洗腦班、勞教所被非法關押、失去自由的時間達九年之多。

公丕啟,63歲,原山東省預備役高炮師副參謀長、軍隊退休上校、正團職軍官,於2018年7月20日,被非法判刑7年半、非法罰款2萬元。

公丕啟(明慧網)

北京昌平區現年50多歲的法輪功學員王亮清博士,在工作單位上班時,被領導請過去「談談」,結果被昌平南口派出所警察綁架,被構陷到昌平區法院,遭冤判2年,被勒索2,000元。

王亮清(明慧網)

雲南省曲靖市省建築十四局工程師、43歲的彝族法輪功學員何莉春,2017年8月23日上午,領女兒到超市買東西時被國保警察綁架、折磨,後被曲靖市麒麟區法院非法判刑7年。

2018年新年前,出生在哈爾濱市雙城區新興鄉的法輪功學員張樹德,今年28歲,哈爾濱工業大學研究生畢業,被遼寧省盤錦市法院非法判刑7年,並遭勒索罰款2萬元人民幣。

張樹德(明慧網)

廣州市白雲區法輪功學員、原廣州大學副教授王家芳,在廣州市流花湖公園遊玩時,遭越秀區六榕派出所警察綁架、構陷;2018年8月24日,被廣州市荔灣區法院誣判3年半。

廣東省深圳市法輪功學員馮少勇博士、陳澤奇工程師的律師與家屬接到通知,兩人被龍崗法院冤判8年。

「一個政權是如此絕望,以至於它對自己的人民施暴。」針對近期中共暴力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行經,美國資深國會議員羅拉巴克(Dana Rohrabacher)如是說。#

資料來源:明慧網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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