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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速180公里/小時 車上載有兒童 司機被控

省警稱上週末,在大多地區已有17人因開車超速被檢控。(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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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12月11日訊】(記者王蘭多倫多編譯報導)在剛剛過去的週末,省警在大多區至少指控兩名司機超速駕駛,兩名司機的車上竟然都載著兒童。

據CBC報導,在一宗事件中,一名35歲的賓頓(Brampton)男子,被指控在410號公路上以車速超過180公里每小時的高速行駛。警方還指控該男子醉駕,當時車上還有一名4歲和7歲的兒童。

這名男子被警方拘捕,兩名兒童交兒童援助協會安置。

省警又說,另一宗指控是一名司機帶著4個孩子前往聖誕節演奏會,開車時速竟達到167公里。

省警對超速父母的勸籲:「給自己預留足夠的時間罷,並且確保您的孩子在車使用安全帶或安全座椅,無論您需要去哪裡,都不能以危險的方式駕駛。」

省警說,很多人每年這個時候都忙著參加活動,為假期做準備,帶著孩子往返目的地,但沒有理由不負責任,以超速駕駛。尤其帶著孩子們出行的司機或父母,出門前考慮預留時間,千萬別在喝酒或吸大麻之後開車.

省警稱上週末,在大多地區已有17人因開車超速被檢控,另有18人被控醉駕藥駕等罪名。

責任編輯:嚴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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