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信託三任董事長皆落馬 首任被判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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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12月11日訊】12月10日,吉林省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第二任董事長高福波被查;12月初,該公司第三任董事長李偉被起訴;2009年,該公司第一任董事長張興波被判死緩。

第二任董事長辭職三年後落馬

高福波從2007年6月開始任吉林信託黨委書記、董事長,2015年10月,高福波辭職。也就是說高在辭職三年後落馬。

吉林省信託有限責任公司官網顯示,該公司是吉林省唯一一家專業從事金融信託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公司註冊資本15.97億元,管理信託資產規模320億元。除信託業務外,還控股天治基金公司、天富期貨經紀公司,參股東北證券、亞泰集團、吉電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形成以信託為主業,涵蓋商業銀行、證券、基金、期貨等業務領域的金融控股公司。

據《證券日報》報導,從股東結構來看,吉林信託控股股東為吉林省財政廳,其代表吉林省政府持股97.496%,其餘四名股東為吉林省能源交通總公司、吉林炭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吉林糧食集團有限公司、吉林化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各持股0.626%。基於此,吉林信託的董事長委任多來自於吉林省財政廳的任命。

涉內幕交易 高福波曾被罰20萬

去年年底,吉林信託因涉內幕交易而被證監會行政處罰,處罰決定書顯示,吉林信託因涉吉林森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內幕交易、超比例持股未披露以及在限制期內交易的行為,其違法所得4373.32萬元被沒收,並處4373.32萬元罰款。對時任吉林信託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給予警告處分,並處以20萬元的罰款。

據調查,吉林信託時任董事長高福波與森工集團董事長柏某新較為熟悉,兩人在涉案帳戶交易「吉林森工」前後電話聯繫頻繁。

證監會表示,高福波與柏某新存在聯絡,涉案帳戶的證券交易活動與內幕信息高度吻合,買入、賣出「吉林森工」的時間與高福波同柏某新聯絡的時間基本一致,交易行為明顯異常。

今年1月,吉林森林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前黨委書記、董事長柏廣新被開除中共黨籍並被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

除了以權謀私獲利,柏廣新還被通報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

第三任董事長腐敗 勾結刑滿釋放人員

2015年高福波辭職後,李偉繼任吉林信託董事長。簡歷顯示,李偉從1999年1月—2001年8月,任榆樹市委書記;2001年8月—2002年6月,其任長春市委常委、榆樹市委書記。

2017年8月,李偉(正廳級)因涉嫌嚴重違紀落馬。2018年1月,李偉被雙開。12月初,李偉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被起訴。

李偉39歲就當上副廳級領導;42歲任長春市委常委。

2008年1月,李偉被任命為白山市委書記。據報導,在任期間李偉習慣獨斷專行、我行我素,同事對他的印象非常一致:霸道、強勢,不留情面、不分場合、不通情理、不聽解釋,因為一件小事訓斥下屬半小時是「標配」。

李偉在白山任職八個月時,他收到的第一份禮物是位於海南的一棟別墅。為了掩人耳目,老闆還特意送去150萬元購房款,再由李偉存到帳戶上,營造出本人出資購房的假象。

2011年上半年,李偉結識了刑滿釋放人員趙某。幾場精心的圍獵下來,李偉先後幫趙某拿到了多個工程項目,趙某獲利數千萬元。從2011年到2014年,趙某先後送給李偉的妻子30萬美金、100萬元人民幣購車款和6000克黃金。

據海外明慧網報導,李偉1999年1月至2002年6月任榆樹市委書記期間,還積極追隨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多次開會親自部署。某單位一個參加過會議的領導曾對法輪功學員透露,會議不讓記錄、不許錄音、沒有文件,只聽李偉講。李偉說,殺人放火可以不管,法輪功不能不管。

報導披露,在李偉的直接授意下,榆樹市各機關單位、鄉鎮、街道、公安局派出所把迫害法輪功學員當作首要任務,把堅持煉功的法輪功學員抓到拘留所非法關押。李偉出差去上海,在給榆樹市公安局打電話下令時說:「對於法輪功去北京上訪人員,抓回來給我狠狠地打,留口氣就行。」

報導指,李偉在榆樹市任職期間,該市有360多人次被勞教。在勞教所裡,至少有5名法輪功學員直接或間接被迫害致死,李偉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吉林信託第一任董事長已被判刑

高福波、李偉分別是吉林省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第二任、第三任董事長,而第一任董事長張興波因犯貪污罪、受賄罪,已於2009年被判死緩。

檢方指控,2001年至2005年,張興波在任吉林信託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司資金3000萬元,受賄871萬餘元。

張興波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責任編輯:方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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