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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加州總檢察長賀錦麗助手性侵案 其辦公室數月前即獲通報

加州聯邦參議員賀錦麗(Kamala Harris)12月4日在國會山接受媒體採訪。(Zach Gibson/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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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12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周鳳臨綜合報導)據《沙加緬度蜜蜂報》(Sacramento Bee)12月14日報導,現任聯邦參議員賀錦麗(Kamala Harris)任加州總檢察長時,與其關係密切的高級助手拉瑞.華萊士(Larry Wallace)性侵一案的內部通報,在賀離職前數月即已送達她辦公室。

而上星期,賀錦麗表示她對華萊士對女下屬涉嫌性侵、報復一案不知情。這一由華萊士的助理發起的投訴,日期為賀錦麗離開總檢察長辦公室、就任聯邦參議員的數天之前,投訴對象包括總檢察長辦公室及華萊士本人。

但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屬下負責監管歧視投訴案件調查的「平等就業權利及決議辦公室」(Equal Employment Rights and Resolution Office)內部表格顯示,2016年10月3日原告丹妮.哈特利(Danielle Hartley)準備發起訴訟的當天,賀錦麗所在的加州總檢察長辦公室就已經收到通知。

在正式發起訴訟之前的2016年9月底,哈特利向加州公平就業及住房部(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Fair Employment and Housing)請求准予起訴,起訴包括性騷擾、歧視以及報復,被告為司法部執法分部(Department of Justice, Division of Law Enforcement),以及華萊士。

「平等就業權利及決議辦公室」在內部簡報中描述稱,哈特利認為受到「歧視、騷擾、報復以及降職」,以及其它違反聯邦公平就業法的地方,並且在「部門主管」欄上寫有華萊士的名字。

這份內部簡報還提到,哈特利希望能夠即刻獲得起訴的權利,簡報分析中還註明「毋須部門有所行動」。

哈特利的律師吉爾.特爾弗(Gill Telfer)表示,在準備正式起訴司法部的文檔之時,她就向「平等就業權利及決議辦公室」提交了要求起訴的權利,比2016年12月30日正式發出起訴的日子早了3個月。

哈特利在訴狀中指控華萊士「性騷擾」,包括他經常迫使她趴在桌下更換打印機的紙張和墨盒,當她稍有怨言就招致部門的報復。

這一案件於2017年5月以哈特利獲得40萬美元賠償而和解,而賀錦麗當年3月聘用華萊士為參議員沙加緬度地區辦公室高級助理。由於此案的影響,華萊士於上星期引咎辭職。

賀錦麗已宣布將於2020年參選總統,她對蜜蜂報記者表示,對在自己辦公室發生的事情負全責。賀錦麗並稱她沒有從簡報中獲悉華萊士受投訴一事,並將之歸咎於系統「故障」。

賀錦麗表示,自己的確應該被通知到,因為有足夠多的機會能夠獲知。

加州總檢察長辦公室回應

按照規定,不管最終是否發起起訴,司法部屬下的「平等就業權利及決議辦公室」都會通報其管轄範圍內的歧視案等。檢察長辦公室接獲投訴之後,將對案件進行評估,並決定是否對之進行調查。負責的檢察官將調查結果呈交總檢察長,由檢察長決定案件如何處置。

加州總檢察長辦公室發言人貝瑟尼.拉塞爾(Bethany Lesser)表示,對於雇員請求保留起訴權利這樣的特殊情況,調查不是由該辦公室來進行開展的。

特爾弗律師則稱,當原告還是該辦公室的雇員之時,總檢察長辦公室從來沒有對哈特利的案子做出回應,沒有確認收到「平等就業權利及決議辦公室」發出投訴的回執,也沒有在法庭外試圖和解。

特爾弗對於該部門沒有在接獲哈特利有意發起起訴之後,認真審視這一案件感到驚訝,她表示,不太可能說是下結論說不予調查,因為那樣是站不住腳的。

哈特利案件得以和解,是由前總檢察長賀錦麗的繼任者——哈維爾.貝賽拉(Xavier Becerra)達成的。◇

(此文發表於1216F期舊金山灣區新聞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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