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立國原則之二:人民必須有道德

唯具高尚品德才能成為自由人

法國畫家Jean-Léon Gérôme的油畫作品:《1621年,第一個感恩節》。(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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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12月08日訊】(希望之聲廣播電台《美國史話》製作人方偉綜述)美國第二項立國原則就是:人民必須有道德。這與美國的建國和美國憲法是什麼關係呢?

這離不開當年的歷史背景。在美國革命以前,殖民地人民對英王已經很不喜歡,想要擺脫英王了。當時的報界和民間出現了一種爭論,就是既然我們擺脫英王以後又不想再來一個王,那麼我們就面臨要自我管治。其實當時的13個殖民地已經多多少少在自治了,但是從此之後美國得徹底地自治,這使很多人出現了憂慮。

當時的知識分子們有一個很強的概念,就是人民沒有足夠多的道德和自覺的話,是無法實現自治的,最後就會亂成一團。於是他們就檢討自己,看到底我們的德行夠不夠、我們能不能自治。當然隨著英王統治越來越嚴酷,離心力變得越來越強,同時,一些政治人物也出現了,他們具有偉大的品德,在公眾中贏得了信任。這些人包括約翰‧亞當斯、喬治‧華盛頓、理查德‧亨利‧李以及約書亞‧昆西等。他們這些人的出現,給了公眾信心,他們開始慢慢覺得,也許我們確實可以自我管治。所以,美國當初不是很自然的就獨立了,而是思考和猶豫了很久,而且是從道德的角度來考量。

自檢自省 「道德改革」實現自治

美國當初建立起來的時候,是第一個現代的共和國。雖然在早些時候希臘、羅馬有共和國,但是在那之前的人類社會大多數的時間都是王治的,都有王的。而現在要建國沒有了王,完全地自治,他們認為這就有一個重要的前提,就是人民必須有足夠多的道德,這樣我們才能自己管自己,如果我們品行不夠好,就不能管理自己。

再到後來,美國很著名的人物托馬斯‧潘恩,寫了一本書叫《常識》(Common Sense),他給當時殖民地的老百姓注入了一種信心,潘恩說,「我們對自己要有信心,我們的特點就是勤勞、節儉和誠實。」他並且說,在歐洲很多人追求奢華、虛榮,不節儉,有很多問題,但是我們殖民地的人不是這樣。後來報界發表了很多文章,知識分子們做自我檢討,到底我們的德行夠不夠?我們能不能放棄自我?我們能不能追求公眾利益?我們有沒有這樣品格的人?

當時的殖民地的人們很具有自我檢討精神,民眾試圖提升自己的道德來實現自治,這個現象後來被稱作「道德改革」。後來,他們真的感覺這個改革很好,很有成效,他們就覺得,我們美國真的是有德行的,人民很有德行,我們跟英國的驕奢淫逸不一樣。他們就越來越想脫英立國,想對英王說:「我們跟你是兩回事。」

當然後來跟英王對峙的時候,失去了很多。因為要抵制英貨,會導致貿易中斷,遭受很多損失,殖民地人民都坦然接受。因為那個時候追求公眾的利益和權益,已經成為一種社會自覺。這就是美國革命前人心的變化。

重道德 家庭、學校和教會是道德教導之地

今天看那個時候,很多人已經不知道了,包括現在很多的左派,他們根本就不認為那些有什麼了不起的,甚至都不認他們是國父,把他們叫做蓄奴主(slave owner)。

但是其實在創立美國的時候,先父們非常注重的就是我們的人民必須有德行,我們才有這個美國;沒有德行的話,我們的憲法和我們的共和國是不能長久的。

當初的先父之一本傑明‧富蘭克林說:「只有有道德的人民才配得到自由」,喬治‧華盛頓也說了這麼句話:「宗教和道德是美國這個共和國不可缺少的支柱。」

當時先父們還有另外一個概念是什麼呢?就是道德是怎麼來的。他們提出,道德不是天上掉下來的,道德是通過學習得到的。誰能教小孩子道德呢?三個地方,家庭、學校和教會。這就是美國教導道德的三個地方。

既然美國立國的基礎是道德,那麼如何讓這個國家能夠保持一直有道德呢?那就要了解美國立國的第三項原則。

(轉載自希望之聲廣播電台)

責任編輯:張憲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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