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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案或涉港人港企 議員促廉署調查

曾任廉署調查主任的林卓廷議員表示,從法庭披露的證據和證人供詞顯示,香港一些人士或公司也可能涉案。(蔡雯文/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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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12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導)香港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被控賄賂前聯合國非洲官員案,美國紐約聯邦法院裁定七項罪名成立,2019年三月判刑。香港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認為從法庭披露的文件顯示涉及本港智庫,同時賄賂經由香港匯豐銀行轉至美國匯豐分行,可能涉及香港人士協助甚至教唆,要求廉政公署介入調查,防止中資機構、國企或有勢力人士利用香港作為國際洗黑錢及行賄中心。

何志平總共被控八項罪名,包括串謀洗黑錢及違反美國的海外反腐敗法。當中七項罪成,只有涉及乍得的洗黑錢罪名獲判無罪。

曾任廉署調查主任的林卓廷議員表示,從法庭披露的證據和證人供詞顯示,香港一些人士或公司也可能涉案。根據法庭文件,何志平是以「香港中華能源基金會」的常務副主席兼秘書長身份接觸聯合國官員;據基金會網頁所述,該會是由「中國華信能源有限公司」全資設立的非公募基金,在香港註冊,是非牟利、非政府組織的國際智庫。

同時,法庭文件也披露2014年,何志平認為與第69屆聯合國大會主席、烏干達外交部長庫泰薩(Kahamba Kutesa)交好,有助「中國華信能源公司」在非洲多國發展能源及相關的項目。何在2015年8月安排庫泰薩在香港與華信的高層見面,而庫泰薩的妹夫為烏干達總統。何志平並曾安排電匯50萬美元至庫泰薩所設一個基金的戶口,作為「介紹費」及「顧問費」。另外,何也支付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Cheikh Gadio)(控方污點證人)20萬美元「顧問費」。控方則指有關款項均屬賄款。

林卓廷又指,法庭曾傳召匯豐(紐約水牛城)分行高級副總裁Carol Calabrese作供,確認何志平向庫泰薩名下基金會存入的50萬美元及向加迪奧支付的20萬美元顧問費均由香港匯豐轉至美國匯豐分行。因此林卓廷懷疑今次何志平賄賂非洲政要的案件,在香港有人協助甚至教唆何進行有關的嚴重貪污案件,而相關賄賂資金也是來自香港,他敦促廉署介入調查:「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一定要非常小心避免給國際社會以為香港成為國際貪污行賄以至洗黑錢的中心。」

他又說,涉案人士可能涉嫌違反香港法例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及香港法例615章《打擊洗黑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條例》。他稍後會去信廉署,要求廉署跟進事件。
籲勿協助或教唆國際貪污

林卓廷並呼籲港府重視今次案件,執法部門應該及早行動追查相關資料,及聯絡美國的執法當局提供相關協助,希望可透過合作調查,將兩地資料結合,再追查相關涉案人士及公司的刑事責任。

林卓廷認為今次案件也反映任何人士不管是代表國企或民企,賄賂別國官員或商業機構代表,都要承擔相當高的風險及嚴重後果:「所以任何人絕對不能因為任何理由或利益,去參與協助或教唆這類型的國際貪污罪行。好似中央政府常說『雖遠必誅』,如果你是參與其中,涉及國際貪污罪行,無論你在天涯海角,只要人家有司法管轄權,隨時可拘捕你,檢控你或引渡你歸案。」◇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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