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丹:交警年三十開不處罰罰單是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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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2月17日訊】新年伊始,陸媒發布了一條發生在去年三十的「暖聞」。簡訊中寫道,「為給民眾採購年貨和走親訪友提供方便,西寧交警對兩百多輛違停等輕微交通違章車開出『新年快樂,本次不處罰』的暖心罰單,市民們也紛紛為交警點讚,直呼『人性化,簡直太暖心了』」。

遇上過年,車輛違章、違法,也能免受處罰?這還暖心,人性化?到底是陸媒的這種愚民邏輯太可笑,還是中國人已被徹底愚化?好在,新聞下方的評論中尚有一些心智正常的人。

這些人普遍都認同「這就是不負責任」的說法。更有人提出,這樣做的明顯後果是,「明年就會出現大年三十有一大堆違章停車的現象,而且罰還罰不得,因為你一罰,就會說你不人性執法,讓秉公執法的交警以後無法正常執法」。

僅就這點小事就足以折射出中國目前尚處在人治、而非法治的階段。或許很多人都頭一次聽說,中國的法律法規居然能按照是否在節假日來有條件的執行。即便「法律不外乎人情」,也不是按照過年不過年來進行判斷的,而是以人在違法時故意與否或出於善惡的動機來進行參照的。

更重要的是,脫離了法治的「人治」最可怕的一點,就是人已不仁,人已非人。被共產邪靈附體的中國哪裡又稱得上是「人治」?其實早已淪為「魔治」、「獸治」。從中共政治集團只按照自己的利益需求,而非民生福祉來執法、立法就可見一斑。

一般國家在制定法律、法規時都會以《憲法》為基本參照,且始終遵循「萬變不離其宗」的原則。如今中國的憲法在「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一章依次寫道,「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民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等等諸如此類。然而,中共制定的無數惡法卻都是與此相違背的。

之所以說,中共在立法時立的就是惡法,其根本原因就在於,違背了憲法所說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則。中共將中國人大抵分為兩類:體制內和外,又或者依附和不依附權力。而中共立的法卻只為體制內以及依附權力的人群服務,簡稱「為權貴及其家屬服務」。當然,執法時也並無二致。

不願當公僕、自恃為權貴的中共,一開始就剝奪了老百姓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並強行給中國人灌輸中國的權貴只有「中共」這一家的歪理。若有不服者,惡法以及執行惡法的公職人員便開始發揮作用。

就拿交通法規來說,中共的權貴們自認為是不必遵守的。這顯然是一種出於假公濟私這一惡念的故意違法行為。一直以來,政府和軍隊號牌的車輛在馬路上橫衝直撞早就讓中國人沒了脾氣。再說那個「違章罰款」,則更是只奔著交管局沒人或跟交警不是哥們兒的「倒楣蛋」而去。

在中國,各種形式的交通違章記錄根本就是能被人為抹掉的,這事還有誰不知道麼?你要不巴結、討好權貴,誰給你抹?那如果三十那天能給你抹了,就是對你格外開恩了?恐怕並非如此。

首先,權貴不用交的錢你得交,這是對你開恩嗎?其次,你交的罰款是給國家做貢獻了,還是助紂為虐,養肥貪官了?要知道,任何形式的稅費,都得上交國庫,最終更是要還之於民的。然而現下,老百姓交的稅金也好,罰金也罷,每一筆都只流入到權貴們的小金庫裡而已。因此,「交通違章罰款」在中國有一個更直白的說法,叫「交警搞創收」。

說創收還算好聽,實際就是明搶。這些人被領導授予權力,頭頂「公家」頭銜,牟的卻是私利。一年365天,他們有364天都出來搶,惟有一天沒搶,中國人就該對他們頂禮膜拜,感恩戴德?若真的有心放過,不貼罰單豈不更顯誠意?如今假裝貼上罰單,卻白紙黑字的寫著「不罰」,這不就是變著法兒的讓被搶者學會感恩戴德的強盜邏輯嗎?

其實在過往的新聞中,已不斷曝出有人在網上購買假制服,冒充交警在路上訛錢的奇葩案例。這足以表明,在中共一黨治下,公權力是完全可以拿來牟利的,甚至連「拿著雞毛當令箭」的交警都行。然而,那些被徹底洗腦的中國人,卻連認清、識別這一點的能力都沒有,也就更別提什麼反抗、問責了。

交警執行處罰,理應針對違規的人,而非被權貴踩在腳下的人。如此才能讓整個社會有秩序可言。否則,就是顛倒黑白、混淆是非,讓「法治」形同虛設。而這一切在中國出現,皆是因為中共帶頭不守法所起,因其搞獨裁特權、不斷打破規則、搞亂規矩所致。#

責任編輯: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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