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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德育故事系列

如果現代有這樣的執法官 張扣扣冤死的母親或許就能昭雪

作者:杜若

目前中國大陸鬧得紛紛揚揚的張扣扣除夕殺人案,就是因為22年前,地方司法判案不公,百姓申冤無門,導致民眾個體自發的「復仇」。如果能遇到執法公正的官員,也許就能避免發生類似的人倫慘案。那麼在古代,司法官是如何辦案的呢?

不受國君意志左右 紀檢委秉公執法

大唐時有一位良吏,為官公正,即使明知不遵從國君的旨意就會招來殺身之禍,他也要秉公辦案。他就是裴懷古。裴懷古擔任監察御史時,有一年,武則天派他去辦一個案子,命他嚴懲犯人。這名犯人是恆州鹿泉寺的僧人,法名淨滿。

淨滿的弟子圖謀不軌,為了陷害淨滿,悄悄地畫了一幅畫:一名女子站在樓上,一副君臨天下的勢態,樓下是一名容顏酷似淨滿的男子,在樓下向女子射箭。

淨滿這個弟子將畫藏在藏經閣後,又投遞了一封告密信到朝廷,誣告淨滿大逆不道,詛咒女皇。武則天獲知此事,怒不可遏,就派裴懷古去查案,授意他判僧人死罪。

裴懷古調查整個案子的來龍去脈後,發現淨滿是被誣陷的,便將他釋放。武則天聽說此事後,大發雷霆,召來裴懷古,訓斥他,說他不顧律法,縱容罪犯。

裴懷古平靜地奏道:「陛下頒布的法律沒有親疏之分,普天之下都是同一個標準。陛下怎麼能教臣誅殺無辜的人,違背陛下頒布的律法呢?假如淨滿真的有不法之罪,我又怎麼會寬縱他呢?小臣只是依律法行事,公平執法罷了。如果因此招來殺身之禍,臣死也不後悔!」武則天拿他沒辦法,只好放了他。

墨家鉅子腹䵍去私殺子

戰國時期,墨家學派有位極有成就的人,他叫腹䵍(音吞),住在秦國。有一天,腹䵍的兒子殺了人,犯了死罪。秦惠王因為腹䵍名聲顯赫且已年邁,就對他說:「先生年紀大了,膝下只有這麼一個兒子,寡人已經命執法官不要殺他了,請先生聽從寡人的意見吧。」

腹䵍回答道:「墨家的律法是『殺人者償命,傷人者判刑』。法律是用來禁止殺人傷人的,禁止殺人傷人是天下的正道。大王雖然下令執法的官吏不處罰我那個犯下死罪的兒子,但是腹䵍不能不執行墨家的律法啊。」

為了維護律法的公正,腹䵍謝絕了秦惠王的好意,忍痛看著犯下死罪的兒子被押往刑場。對此,《呂氏春秋》評價道:「兒子,是父母所珍愛的,忍心割捨自己的珍愛而推行普天之正道,墨家鉅子腹䵍可謂真正的大公無私。」

「以死守法者,有司也」,意思是司法官信守律法,寧可以死守法,也不徇私枉法而玷污了律法,這依然是今日司法界的參考標準。@#

參考資料:

1.《舊唐書》 卷一百八十五下 列傳第一百三十五
2.《呂氏春秋•去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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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