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訊逼供 安徽公安牙籤插手指 當事人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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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2月23日訊】2017年3月19日凌晨三四點鐘,一個50多歲,約1.75米高,長著一張方臉的人手裡拿著四根牙籤,並排地插進紀廣奎的右手中指裡,插進一半時,將他們拔出,再插進去,直至指甲縫的底部;接著又拔出兩根,再插到底部,鮮血從中指湧出來;見紀廣奎一聲不吭,那人將四根牙籤再插進他的無名指中,插進一半後拔出來,再插到底部。

後來,紀廣奎知道向他施刑的人是安徽巢湖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郎登山。

紀廣奎,1965年生,大學本科畢業,工程師,是安徽巢湖市的法輪功學員。2017年3月18日,警察將他綁架、抄家,至今他仍被關押在安徽省巢湖市看守所。

安徽巢湖看守所(網絡圖片)

被綁架的當晚12點,紀廣奎被警車押到巢湖市公安局刑偵樓(執法辦案中心),一路上雙手被手銬銬著。

巢湖市公安局刑偵樓(執法辦案中心)(網絡圖片)

明慧網報導,國保大隊的王兵和派出所的警察柯磊把紀廣奎銬在訊問室鐵椅上。紀廣奎什麼都不回答,被罰站約一小時後,王兵踢他的腳,命令他兩腳併攏。

第二天凌晨,警察搬來了國寶大隊隊長郎登山。動刑前,警察對紀廣奎說:「會用牙籤插手指,一般人插到一半就說了。」

郎登山就上演了牙籤插紀廣奎手指的那一幕。當他看到這一招居然不靈時,就命令紀廣奎站起來,對著紀的左臉出掌抽打,又對準頭部出拳三四下,再用手指對著兩個眼球彈幾下,接著出拳對著紀廣奎的左胸心臟猛擊。直到如今紀廣奎喘氣時心臟都會疼。

見郎登山打完後,警察又上來用雙手掐住紀廣奎的脖子,把他按到牆上,他差點喘不上氣來。

在整個毆打過程中,負責訊問的警察王兵、柯磊在場看著,等打完後,他們問紀廣奎:「讓你說你不說,非要吃苦才說?」毆打持續了約20分鐘。

郎登山對紀廣奎說:「對你們這樣的人可以(做得)過分,沒事!」「我們還有把啤酒瓶蓋摘掉,把帶有強壓力裝滿酒的啤酒瓶直接塞到肛門裡,沒有(人)不說的。對新疆人我們就是這麼幹的!」

隨後,紀廣奎被繼續審訊,警察的筆錄中有虛假部分,紀廣奎拒絕在上面簽字。審訊期間,不讓他休息、上廁所,一直用幾百瓦的大強燈照著他。一直到當天傍晚,共被審訊了13個多小時後,他被送到巢湖市看守所。審訊他的那三個人都穿著便衣,不出示證件。

綁架紀廣奎的那天,即2017年3月18日約22點,十幾個闖到他家來的也是便衣警察,三四個合肥市公安局國保支隊的人、兩個合肥蕪湖路派出所的,還有五個巢湖市公安局的。其中柯磊和王兵簡單地問了一句,就開始抄家。他們也未出示證件,蒐查證是當場臨時填上的。

警察抄走了三台筆記本電腦,包括紀廣奎妻子的一台,三台打印機、三十多本法輪功書籍、十幾個U盤、私家轎車和家門鑰匙等。

紀廣奎找他們要清單,警察不給,還把兩部手機扣下了,一個是他女兒的。

2017年3月23日,紀廣奎聘請的北京律師程海代理他向合肥市檢察院、巢湖市檢察院提交了《對巢湖市公安局警察郎登山、王兵、柯磊涉嫌刑訊逼供罪的刑事控告》。

控告書中指出,刑事訴訟法第247條規定,「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的,構成逼供罪。三名警察對紀廣奎連續審訊了近14個小時,使用殘忍的手段:戳進牙籤、打耳光、拳頭擊打頭部和胸部、手指彈打眼睛、腳踢、強光持續照眼、不給睡覺、不給上廁所,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控告書中還提到,紀廣奎是1994年修煉法輪功的,之前曾患有嚴重的萎縮性胃竇炎,醫治無效,後參加了吉林省延吉的一次法輪功學習班,只八天的時間病就好了,久治不愈的咽炎也好了。

那時他經常到合肥市銀河公園參加集體煉功,參加的人數最多時有三百多,很多公務員也一起煉功。

1999年7月20日警察開始抓人,後來就不給公開煉了。但修煉法輪功對自己、家庭、社會都是有利的,沒有危害社會。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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