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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上門推銷這些商品 3月1日起簽字亦無效

安省禁止部分商品上門推銷,3月1日起,消費者簽了合同也算無效。(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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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2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季薇多倫多編譯報導)不小心被上門推售暖氣爐熱水器等家用設備的人說動了心,當場簽了字?自3月1日起,安省省民即使簽了字,也無需承擔必須使用某些產品和服務的責任。

依據安省最新通過的法案,暖氣爐、空調、空氣清潔器、空氣淨化器、熱水器、水處理設備、淨水器、濾水器、軟水機和管道清潔服務,擁有或涉及上述一項或多項功能的任何產品或服務,都在禁止登門銷售之列。

即使省民不小心簽了字,3月1日起也不具法律效力。

提出該項法案的省議員貝克(Yvan Baker)對CBC表示,這些商品和服務被盯上,是因為相關銷售使用了太多的過激銷售手段,涉及太多騙局

依據新法,如果想購買和租用這些產品,省民可聯繫商家到家中商談。即使這樣,簽訂的合約仍有10天的冷靜期。在此期限內,省民可以以任何理由取消合約而無需受罰。

打電話請人上門維修或維護,商家必須講明將提供什麼樣的產品或服務,與顧客達成共識。商家代表可以與顧客面對面商談。

此外依據新法,商家需保存長達3年的紀錄,寫明新合約的細則。商家還需要為宣傳材料附上封面,在封面上概述消費者權利。

違反法例面臨高額罰款

這個法例的出臺,目的是保護弱勢群體不會因爲對於合同條款的不清晰,或銷售人員未經義務詳細解釋條款,或遭不良銷售刻意誤導而簽下合同,遭受經濟損失。觸犯該法例將面臨高額罰款,個人初犯將面臨500元罰款,公司面臨5,000元罰款,如果再犯,個人將面臨1千元罰款,公司罰款將達到1萬元,之後罰款遞增,而相應公司第三次觸犯法例可面對25,000元罰款。

責任編輯: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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