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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富商加國重婚 千萬元家產待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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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2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多倫多報導)中國富商饒先生(Mr. Rao, 音譯)背著妻兒,與比他小20歲的加拿大女友閃婚。幾個月後,新妻發現他不忠,提出離婚,並爭奪兩人在卑詩省的100%家產。

卑詩省法官福斯(Justice Forth)1月30日做出判決:雙方離婚後,女方有權爭奪將近1,800萬加元的家產和索取配偶生活費。饒先生須在21天內遞交個人財務報表,以便李女士計算扶養費。

按照加國法院的裁決文件,今年53歲的饒先生在大陸結婚後,有2個兒子。2015年8月,他在溫哥華觀光期間遇到李女士。兩人多次約會後,用微信聯絡感情。

李女士形容饒先生是一名「經驗豐富的成功商人,在大陸擁有多家企業,還投資了數百家公司,因此獲得大量財富。」

李女士告訴法院,兩人剛認識不久,饒先生向她示愛,並承諾在溫哥華給她買一棟房子,然後兩人展開新的生活。 當她詢問他的婚姻狀況時,他說已與中國妻子分居,即將離婚。

2015年9月,饒先生和李女士一起去西雅圖遊玩時,他送她一顆價值34,400美元、1.28克拉的訂婚鑽戒。

結婚半年後離婚

2016年4月,兩人在美國拉斯維加斯結婚。他們按照內華達州(Nevada)法律舉行婚禮。 當時,雙方簽署了《申請結婚證的宣誓文件》,饒先生謊稱自己已離婚。

同年9月前後,李女士申請移民加拿大,要求饒先生提供中國離婚證,好讓兩人同時成為加國永久居民。他明確表示,不想移民加拿大,也拿不出離婚證。她從一名中國律師口中得知,他一直沒和中國妻子離婚。

這讓李女士突然意識到,饒先生欺騙了她的感情。後來,兩人從戀人變成敵人。

2016年1月~5月間,饒先生3次向李女士開的公司匯錢,總額將近1,800萬加元。他用其中的700萬元在卑詩省購買一套豪宅。另外大約900萬元被存入她的個人帳戶,或兩人聯名帳戶。

饒先生告訴法院,2016年9月~10月間,李女士不願歸還他之前匯給其公司的1,800萬加元。 同年11月,他要求加國皇家銀行凍結她的個人帳戶、公司帳戶以及兩人聯名帳戶。

饒先生敗訴

2017年11月,饒先生到卑詩省法院上訴時稱,他和李女士的婚姻無效,他之前匯到加拿大的1,800萬加元不屬於家產。她無權分一杯羹,也拿不到配偶扶養費。

雙方有很多分歧,但均認為他們的婚姻無效。不同之處是李女士認為,按照《家庭法》的規定,她在財產分配、養老金分割和扶養金的問題上依然屬於「配偶」。

法官福斯判饒先生敗訴時表示,李女士在感情方面受騙,但因她出席了婚禮,這段婚姻是合法的,她離婚時有權索取生活費和部分家產。#

責任編輯: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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