姦殺11女子 甘肅連環殺人案凶手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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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3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綜合報導)3月30日,甘肅「白銀連環殺人案」的被告高承勇以四宗罪被判處死刑。高承勇30年前曾在甘肅、內蒙古先後犯下系列殺人案,致11名女性被姦殺,年齡最小只有8歲。

30日上午10時許,該案宣判,高承勇以「故意殺人罪、強姦罪、搶劫罪、侮辱屍體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死刑,另判決高承勇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物質損失。高承勇當庭表示不上訴。

2017年7月18日至19日,該案在白銀市白銀區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高承勇被指控用事先準備的彈簧刀、繩子、布兜等工具,殺害11名無辜女性,並以暴力手段強姦婦女、劫取財物、侮辱及故意毀壞屍體。

高承勇被判處死刑後,大陸網民表示,「年齡最小的8歲!畜生!(中共)公安都幹啥去了,如果被害者當中有有某一個局長太太或者女兒,我不信他能多活30年!」「究竟什麼樣的人渣,泯滅人性能惡毒到如此地步。」「喪心病狂,嚴懲不貸。」「罪不可恕。」

受害人家屬白冶(化名)對《新京報》說,「等了整整30年了。」只有等到宣判結果那一刻,才能心安。30年前,妹妹白蘭(化名)遇害時,白冶是第一個目擊者,也是第一起案件的報案者。

「白銀連環殺人案」背景

1988年至2002年間,在甘肅省白銀市及內蒙古包頭市,連續11名女性被姦殺。高承勇作案手段十分殘忍,不僅姦殺女性,還用刀切割女性生殖器官、人體組織等,連續殺人案在當地造成嚴重恐慌。

在作案現場,疑犯留下了足印、指紋、精液、DNA等各種身體特徵線索,甚至有模擬畫像,但警方一直沒能抓獲凶手。2004年8月5日,該案被定性為「性變態殺人案件」,認為11起命案係同一人所為。

直到2016年8月26日,警方在白銀市工業學校一小賣部內抓獲犯罪嫌疑人高承勇。

高承勇的老家榆中縣距離白銀市120公里。警方稱,持續作案那十幾年,他就住在老家,每次作案就從榆中縣到白銀市區,作完案後回家繼續生活。2002年最後一起案件後,他很少在老家露面,而是在各地打工。

一樁命案為何拖了28年才告破?當時網民就紛紛質疑:「時隔28年才抓住真凶!還值得擺出來做驕傲的談資嗎?」「幾十年下來才抓住、還有臉報功。」「沉怨多年的命案現在才告破,真讓人虛唏!」「他能做完案回家,沒有外逃。有那麼多證據在現場。為什麼如今才抓住?好像直到2004年才對外懸賞,說明了什麼?」

資深媒體人姜維平曾撰文表示,這起典型的性變態系列強姦殺人案,給白銀市的警方以巨大的嘲諷,越是大肆宣傳越是丟臉,越使人們感覺生活環境的不安全。在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的同時,也要嚴懲不作為的貪官污吏和酒囊飯袋的警察。#

責任編輯:林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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