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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倫多房東氣憤:房子被租客私自短租

專家稱違法 市府新規怎麼說?

多倫多有房東發現,自己的公寓被租客用于做短租生意。(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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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3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多倫多編譯報導)房子出租給租客,租客卻未經房東同意,私自將房子掛在愛彼迎(Airbnb)等網站上做民宿和短租。碰到這種事,房東會是什麼心情?專家會怎麼說?政府又有什麼規定保護房東權益?

神祕租客

據CBC報導,2016年5月,多倫多居民約瓦瑟維克女士(Sanda Jovasevic)通過地產經紀,將市中心CN塔附近的一套高層共管公寓出租,租客是一名叫班克(Shripal Banker)的男子,月租2,100元。由於租約是地產經紀代辦,約瓦瑟維克夫婦從未見過班克,只知道班克提供了推薦信,自稱在多倫多Zahra Properties物業管理公司做會計。

此後的1年多裡,班克每月按時繳租,一切正常。2017年2月,大樓門房突然來電話說,他們的公寓大門大開,而且還在管理處登記掛在愛彼迎網上長期短租。約瓦瑟維克到愛彼迎網上一查,果真如此,且記錄顯示從2016年以來已經有70人遊覽。

震驚之下,約瓦瑟維克告訴班克要查看房子。去年11月7日查看房子當天,班克未現身,只有一名女子現身,女子自稱是Zahra Properties物業管理公司經理。約瓦瑟維克提供給CBC記者郵件顯示,這名女子稱班克是其「客戶」。

約瓦瑟維克查房發現,壁櫥和冰箱都是空的,而且牆上還有一份清潔檢查表,很明顯房子被人用於長期做短租,但女子不承認。當月底,約瓦瑟維克再次查房,發現班克又不在,只有1名女子,女子自稱從美國來,通過愛彼迎短租這套公寓,住2晚共266.17美元。憤怒之下,約瓦瑟維克通知班克終止租約。

神祕女子

記者調查發現,約瓦瑟維克的公寓被一名叫索菲亞(Sofia)的女子在愛彼迎網站上短租。在約瓦瑟維克的公寓從網站上撤下之前,記者聯繫索菲亞,稱要短租約瓦瑟維克的公寓。到了約見地點,一名女子應約而來,自稱叫索菲亞,是Zahra Properties物業公司經理,還說約瓦瑟維克的公寓租不了,將記者帶到附近約克街上的另一處公寓。

記者進一步調查發現,這套公寓主人也說不知房子被人掛在網上短租,房子也是租給一名叫班克、自稱是Zahra Properties物業公司會計的長期租客。

Zahra Properties經營負責人納樹(Afzal Nathoo)說,Zahra公司只負責委託人、家人和朋友名下物業出租管理,不負責第3方物業出租管理,公司管理的所有出租物業,都沒有不經過房主同意的。公司不代表上述2處公寓租客,但公司員工班克的確一直在做愛彼迎網站上做公寓短租生意。此外,班克和Zahra公司一點關係也沒有,只是Nathoo加油站一名員工。

約瓦瑟維克已將班克告到房東與租客委員會(LTB),本月底將首次與班克面對面,陳述各自事由。約瓦瑟維克指責班克未經她許可私自將公寓短租,班克指責她上門滋擾,使他無法享受作為租客的租房樂趣。約瓦瑟維克今後仍打算將公寓出租,只是今後會多長個心眼,會「經常上門查房」。

法規跟不上

有些共管公寓明令禁止短租,也有些公寓,如約瓦瑟維克的公寓允許短租。Lash Condo Law創辦人拉希(Denise Lash)說,有些共管公寓做民宿生意有可能違法和違規,具體情況看共管公寓管理條例。

法律專家表示,隨著短租和民宿網站日益流行,相關公寓和租戶法需跟上時代需求。律師薩德女士(Caryma Sa’d)說,還有《住宅出租法》(RTA)也適用,房東發現房子被人擅自上網短租的,應有權終止租約,只是法律一直很難跟上時代需求。

民宿短租公平法規全國維權聯盟Fairbnb發言人維迪茲(Thorben Wieditz)說,短租一直是個法律灰色區域,希望即將出台的多倫多短租法規,能夠像溫哥華和紐約一樣,改變這一現狀。

Zahra 發言人斯考利(Lindsey Scully)說,目前人們在愛彼迎網站註冊短租前,都得同意遵守各自地方法規和條例。

租客私自做民宿 需要房東許可嗎?

去年12月,多倫多市議會投票一致通過,規定短租業主,無論是房東或租客,都必須申請短租牌照,從今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此外,短租限主要住宅,租期在28天以內。

多倫多城市牌照與標準辦公室政策與戰略支持主管格蘭特(Carleton Grant)說,市府新規目的是讓儘量多的人,無論是房東還是租客,能夠做民宿和住宅共享,同時確保有充分出租房源。房東要想更好保護自己,有其它渠道,如檢查共管公寓物業管理公司是否允許短租,或在租約中明文禁止租客做短租。

伊陶碧古居民莊斯頓(Robert Johnston)向CBC透露,他也有類似經歷。2017年9月,他經過層層篩選和各種信用和文件審查,為妻子娘家房子找到一名租客。6個月後,卻被鄰居投訴,稱房子經常有人拖著行李箱進進出出。後來一調查,發現房子被租客掛在愛彼迎網站上長期做短租。但因租客只是將部分房間短租,而不是完全轉租,住宅出租法對此沒有規定,他也無法驅逐租客。

莊斯頓說,市府新規並不能真正保護他這種情況,杜絕房子不被租客擅自做短租。像他目前的租客,租他的房子作為主要住宅。根據新規,無論這個租客是否是房主,都可以繼續做短租。也就是說,租客無需房東許可,便可向市府申請短租牌照。

市議員卡瑞吉阿尼斯(Jim Karygiannis)也一直呼籲,短租房東如果是租客,必須取得原房主書面許可。對於市府新規,他也認為遠遠不夠,只希望未來幾年內會逐步修訂完善。

安省最新標準租房合同4月30日起正式實施,標準合同中除租金和水電費等關鍵條款外,還有額外條款供房東添加。但莊斯頓仍認為,無論如何,市府新規都應要求租客在短租出租屋之前,必須獲得房東許可。

責任編輯: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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