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建「祖母房」能緩解住房短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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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4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張純之編譯報導)為緩解住房短缺,加州政府從1980年代起就鼓勵獨立屋業主在其房產內改造或新建祖母房 (Granny flat,即後院加建房),但是,各市也對此做出了各種限制規定。比如在新港灘市,一旦發現加建房會妨害公眾健康、安全和福利的話,就會徹底禁止,除非加建房的居住者是55歲以上老人。

但是,這種情況已經發生改變。去年,州政府的旨在緩解住房短缺的系列新法規開始生效,不僅取消了各市對祖母房建設的種種限制,還禁止各市對客運線路附近的祖母房提出增加停車空間的要求,也不允許對連接供水和污水系統等收取過多的費用。

不過,各市仍可通過法令,設置新的指導規範,對新的加建房的最小尺寸做出規定,但尺寸限制不能造成過重負擔。同時,無論住房大小,市政當局還必須允許房主改建其車庫或房子的其它部分。

買不起房但加建很合算

據《洛時》報導,幾年前,洛縣Altadena居民斯皮塔 (Patsy Spitta) 想幫助她的女兒買房子,她女兒是一名教師,和多數同行一樣,買不起房子。

為此,已經退休的斯皮塔一直堅持做著律所助手的工作。但有一天,她忽然想,為什麼不在自己住房 (30年前購買) 的後院加建一個房子,讓她女兒及孫子住進來,省下每月2,500美元的房租呢?

但當時存在種種限制,她的規劃幾乎不可能實現。可現在,77歲的斯皮塔也加入了祖母房建設許可的申請大軍,想把自己的車庫拆掉,建一幢一臥的現代化居室。新法規使這一切成為可能。

目前,斯皮塔正在推進她的後院房建設,預估成本在25萬美元左右 (包括申請許可費及水電設施的費用)。雖然,她是拆了車庫建新房,但也不會被要求建設新的停車設施。

該工程沒有超出她的預算,加州快速增長的房市讓她在1986年以13.2萬美元購買的住房現值接近80萬,她順利獲得了抵押貸款。

斯皮塔的女兒會逐月歸還母親的建房費,這樣房租能減少不少。斯皮塔說,這是多好的主意,現在誰還能在洛杉磯買得起房子?

獲批加建申請大增

加州新法生效後,各市批准的祖母房建設申請大增。在奧克蘭,規劃部2017年批准了266套附加單元房 (ADU),而2016年只批准了126套。

在長灘,目前有96戶正在申請中,今年截至目前已經批准了15個申請,而2017年全年才批了21個。聖地亞哥、聖荷西和舊金山等地獲批的加建房申請都有所增加。

不過,最驚人的增幅來自洛杉磯,該市2017年批准了2,342個加建房,而2016年只批了120個。

去年,洛市批准了306個新的、獨立的祖母房申請。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對加建房合法化產生了興趣。

加建房可緩解住房危機﹖

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Terner住房改革中心主任加西亞 (David Garcia) 說,合法化使得加建房變得光明正大,這是個進步,因為許多家庭和個人都住在有害和不安全的加建房中。

不過,加西亞也表示,據估算,加州人每年住房短缺高達10萬套,單靠祖母房無法解決可負擔房屋危機。但是,他認為祖母房可以起到緩解作用。

他說,考慮到獨立屋的土地面積,不需占用大量土地來加建。比如在洛市,如果10%的獨立屋房產都進行加建,就可以增加5萬套新房。不過,要想達到這樣的水平還很困難,因為加建房通常都是由私人業主而非開發商來完成。

更多推動力量加入

許多公司及非營利組織正在加入推動祖母房建設的大軍。後院房建設商Kasita最近在全州各處旅行,接觸有條件加建房屋的業主。

洛杉磯市長加西堤也與洛杉磯非營利組織L.A. Mas以及社區借貸商Genesis LA展開合作試點,增加對加建房的貸款。本週,洛縣也批准了多個提供無家可歸者居住的祖母房。

加德納市後院房開發商Cover公司今年啟動了一個免費在線工具,允許洛杉磯的房主們搜索他們的住址是否允許建祖母房,以及各地允許祖母房的尺寸等信息。

祖母房成本低 獲批障礙小

住房倡導者對此很興奮,因為加建房的成本比較低。Cover公司通常造一幢400~800平方呎的祖母房造價約14萬至30萬美元 (包括許可證費用和水電設施)。如果是車庫改造房就更便宜,在洛杉磯,成本大約在4.5萬到10萬美元之間。

據Terner中心的數據,比較而言,2016年加州可負擔住房的平均成本為42.5萬美元。而舊金山灣區東部住房目前的平均開發成本已經接近57.8萬美元。住房倡導組織Abundant Housing L.A的政策主任Mark Vallianatos說,這為增加可負擔住房的供應提供了希望。

另外,在獨立屋社區開發祖母房也比開發商申請新建公寓的障礙小。加西亞說,許多住房開發申請都因不符合社區特點而無法通過,但是,祖母房不存在這個問題。

有人不喜歡

當然,也有房主不喜歡新法。Del Rey居民協會主席波洛克 (Elizabeth Pollock) 說,現在這個社區的每片空地上都在加建房屋。但是,每增加居民數量,相應的城市服務、停車空間等需求也隨之增加。她希望市府能阻止這股建設潮。

波洛克希望洛市能遊說州議員改變新法,允許洛市要求祖母房設更大停車空間。

她說自己完全沒想到後院房會在她的社區興起。她擔心這些加建房會增加車輛,堵塞街道,後院的綠地和景觀也會消失。她說,她來此居住就是希望能在住房附近散步,能擁有一個花園。如果想住公寓,她也不會從紐約搬來此地了。

一些洛杉磯社區組織已經開始要求市議會通過法令,嚴格規定加建房的標準。

但是,支持者仍然想使祖母房的開發更容易,他們希望州府能做更多改變,比如通過新法,取消加建房的最低建築面積規定以及各種費用,並增大執法力量,確保地方法規與州法保持一致。

發起新法的州參議員Bob Wieckowski強調,他選區內一個城市就向一個500平方呎祖母房的房主收取了2.7萬美元的停車影響費。◇

責任編輯:李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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