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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PD操守記錄被曝引熱議 奧尼爾:隱名發布

《州保密法》禁警局公布記錄 奧尼爾擬採中間立場:發布資料名字隱去

近日,網絡媒體在網上刊登警察操守記錄,引發是否合宜及合法性的爭議。 (Kena Betancur/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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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4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玉凌格紐約報導)網路新聞媒體Buzzfeed 16日在網絡上公布了紐約市警局2011年至2015年間,近1,800名警察與員工的操守記錄,其中也披露了一些知名警察的違規行為,引起部分警察的不滿。而在網絡刊登警察操守記錄的合適性、合法性也引發爭論,到底資料應該保密還是有些警察可以獲得豁免?

據NY1報導,被公布的資料庫信息包括警察的全名、警銜和所在警局,以及這些警察自2011年至2015年受到紀律處分的事由。被公布的資料庫信息顯示,319人犯下足以被解僱的過失,但他們仍然還在執勤,並且只獲輕判「解僱察看」(dismissal probation)。意即只要在一年時間內安分守己,不再出紕漏,過後還是可以繼續保住飯碗。

紐約市警局公益維護辦公室主管理查德森(Kevin Richardson)對此辯稱,對於犯下不當行為的警察,都會給予懲處,做出評估、判決與懲罰。

但319名被判解僱察看的警察的違法事由有撒謊、施暴、辱罵嫌疑人、性騷擾等各種不當行為。但他們頂多就是減少加班時間,無法晉升,一年察看期過後,工資還是正常發放。

市立大學約翰.傑伊刑事司法學院(John Jay College of Criminal Justice)教授蕭恩(Jon Shane)表示,一些違法行為看起來是屬於犯罪行為。如向大陪審團撒謊,在警方報告上說假話等違法行徑屬刑事犯罪,應該要終止他們的職務。警局應該出面解釋為何要給那319名警察留下的理由。

市警局對此回應,在55,000名員工中,有爭論的那319起案件只是小比例,而且每年警察與民眾有兩千萬次互動,難免有擦槍走火事情發生。

警察的操守記錄曝光一事引發廣泛辯論,是否應該將資料透明化?民眾需要有多少知情權?對此,市長與市警局表示,受制於州保密法,市警察局不得向公眾公布警察操守記錄,他們認為這點需要有所改變。

市警局局長奧尼爾擬採取中間立場,表示他們將發布操守記錄,但將名字隱去。紐約警察工會「巡警慈善協會」(Patrolmen’s Benevolent Association)主席林奇(Patrick Lynch)對這點強烈不滿,對奧尼爾提告。上週法官已禁止奧尼爾執行此事,六月會對此事召開公聽會。16日林奇也要求奧尼爾獲得禁令,將那些公布的記錄撤下去,並查明誰洩露那些資料。

林奇怒不可抑,發給媒體一份聲明表示,「警察已經成為報復性攻擊的目標」,要立即找出洩漏資料的源頭,並予以究責。◇

責任編輯:文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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