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冤獄遭抻刑致殘 原臺灣媳婦再被誣判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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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4月20日訊】用於抻刑的刑具是四根柔軟的白布製成的繩子,一旦把人綁上之後,這四根繩子就如同四把刀。繩子被繫成豬蹄扣,綁在法輪功學員的手腕和腳踝上。

接著,四個人一人拉一根繩子,一起喊「一、二、嘿!」,就把四根繩子抻到了極限。古人稱此酷刑為「五馬分屍」。

明慧網報導,吉林省遼源市法輪功學員項麗傑,於中共「十九大」之前,2017年10月24日,再度被非法抓捕。2018年3月20日,她被龍山區法院非法庭審後冤判三年半。她曾遭冤獄11年,在吉林女子監獄遭受上述的「抻刑」折磨,致使右胳膊殘廢。

項麗傑(明慧網)

項麗傑,現年53歲,1994年8月,與台灣省台南縣七股鄉居民楊進義登記結婚。婚後夫妻感情融洽,生活幸福。1999年 7.20,中共迫害法輪功,項利傑去大陸為法輪功直言,從此再沒能回台灣。

本來項利傑有正常手續可以去台灣和丈夫團聚,只因煉法輪功,遼源市公安、「610」系統一直迫害她,不給她發回台灣的簽證,使她長年不能與台灣的丈夫團圓,每個月靠打工的三百元人民幣維持生活。

2001年12月5日上午10點鐘,項利傑在散發法輪功真相傳單時,被仙城派出所的便衣綁架,在派出所因拒報姓名、地址被毒打。

後項利傑被送到遼源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之後被送到長春黑嘴子勞教所。勞教所的警察用各種酷刑折磨她,整宿不讓她睡覺,致使她心肌缺血,生活不能自理。她被毒打、強行野蠻灌食。

2003年,項利傑在第二次非法勞教中被保外就醫後,因身體虛弱,生活不能自理,其丈夫努力奔波,通過台灣立法院、海基會向大陸申請項利傑返台,但仍遭到當地公安局、國保支隊的無理拒絕。

2004年,項利傑在辦理回台灣簽證時因不放棄修煉,被國保支隊李彬在家屬面前打了一個耳光。

2006年4月25日,項利傑被非法綁架,八個月來,為抗議迫害,項利傑等人在遼源市看守所多次絕食。她曾被強行綁在老虎凳上,還被四肢撐開,綁在鋼絲床上,並被野蠻灌食,被折磨得口吐鮮血、大小便失禁。

在被非法關押期間,項利傑據理力爭,上述陳詞,可是申訴無門。在公公去世時,她不能回去服喪;讓丈夫在海外苦苦等候,不能相聚。

2006年12月6日上午,在遼源市看守所,項利傑等九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前後不到兩個小時,就草草收場。法輪功學員被制止發言,庭審中被法庭指定的律師,竟然一言不發。

12月15日晚,他們接到非法判決書,項利傑被冤判11年。

項利傑寫了一封控訴信,在法庭上被禁止陳述,被發表於明慧網2006年12月26日。她在控訴書中指出,她屬台灣籍人,根據法律規定,中共法庭對她無力獨立開庭審理。她還寫道,她要狀告江澤民、羅干偽造天安門自焚事件、栽贓陷害法輪功,「利用手中的權力欺上瞞下,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活體摘除器官高價出售牟取暴利,火化屍體足以構成嚴重的故意殺人罪」。

遭受抻刑的折磨

2007年2月,項利傑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她因拒不放棄信仰,遭受種種屈辱和魔難,曾被關進小黑屋,尤其遭受滅絕人性的「抻刑」折磨。

當手腳被四根繩子綁住後,繩子被拉到極限,再被分別繫在事先就固定好的床柱上部的橛子上。這些橛子是用透明膠帶纏上硬塑料泡沫製成的,想固定多高就能多高,越高人被抻得越疼。

綁完後,警察和作為幫凶的刑事犯人立刻離開房間,任憑法輪功學員怎麼反應,都無濟於事。

由於繩子是繫的豬蹄扣,受害人越動,繩子拉得越緊,手腕和腳脖子立刻就腫起來,鮮血順著繩子勒的地方流下來。

受刑人整個體重都作用在這四根繩子上,那種痛苦如同「五馬分屍」。「五馬分屍」時間短暫,而上抻刑是長時間地折磨,殘忍至極。

中共酷刑迫害示意圖:吊刑、抻刑

罪犯們把項利傑吊在空中,七八個小時後,項利傑的四肢已經紫黑腫脹;再把她放下來,約緩5分鐘後,又換新招折磨她。

她們先把項利傑的四肢用繩子捆綁得緊緊的,然後再把已經捆綁好的腳綁在床的鐵欄杆上,把捆綁好的雙手穿過床頭,再綁在頭前的另一張床的床頭欄杆上,再用力把頭前的另一張床拉開,拉到極限後,兩張床中間再放一個小凳子將兩張床頂住隔開,每次長達四五個小時。

就這樣,罪犯們每天都將項利傑先吊七八個小時,然後放下,再這樣抻拉。這樣超極限地、長時間連續不斷地對項利傑進行「肉刑」抻拉,使她痛不欲生,筋腱嚴重受損,軟組織被嚴重拉傷,不到半個月的時間就把她的右胳膊拉得彎曲變形。當時的右臂肉皮和骨頭及筋牢牢地粘連在一起,肉皮一點兒都提不起來。

發現項利傑的右臂被拉彎嚴重變形後,慘無人道的惡徒們仍然不放過她,繼續每天抻拉她。惡徒們把項利傑已經扭曲、受傷嚴重的右胳膊綁在床底下的鐵欄杆上,拉到極限後,再進行長達四五個小時的強行抻拉。這種對人體超負荷、超極限的非人折磨,使得項利傑生不如死,撕心裂肺。

項利傑遭受「肉刑」抻拉的酷刑長達3個月之久。罪犯們是在幹警的指使下變著花樣折磨著她。

在中共監獄裡,警察常常利用犯人幫凶,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酷刑折磨。如果有學員挺不住,而被迫「轉化」(放棄修煉法輪功)的話,那些參與迫害的犯人就能多得很多分,從而減刑提早回家。

迫害項麗傑的主要責任人包括長春市「610」辦公室主任高曉東、政法委副書記、公安局長李祥和國保二中隊隊長高鵬。

2009年6月8日明慧網報導,6月1日,項麗傑的母親收到台灣台南地方法院寄來的楊進義給項利傑的離婚訴狀。項利傑同意離婚,沒有任何要求,並委託母親代理此事。她因堅定修煉「真、善、忍」而遭受中共迫害,長期不能與恩愛的台灣夫婿相聚,這是中共製造的又一家庭悲劇。

2015年3月,項麗傑在吉林女子監獄絕食反迫害。警察把鼻管插入她的鼻道以後,鼻道出血過後化膿,鼻子腫起來。插入胃裡,胃裡插出血。管子不能拔出來,拔出來就插不進去了,這樣就一直帶著管子,大約有三個月。警察居然嘲笑她「大象鼻子」。當鼻管拔出來時,已是綠色的。

明慧網報導,中共使用了集古今中外之大成的上百種酷刑手法,從精神和肉體上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雙重摧殘和折磨,以達到迫使他們放棄對法輪功信仰的目的。

對法輪功學員來說,放棄修煉就等於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與之背道而馳,做泯滅良心的事,這必然造成他們在精神上痛苦至極。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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