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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地被白占 輸掉官司還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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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4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多倫多編譯報導)多倫多2戶人家,為1平方米多點的土地所有權糾紛鬧上法庭,光訴訟費就花了5萬,到底值不值?

據Movesmartly網站報導,打官司的是多倫多居民基斯(William Keys)和雷德(Christopher Reid),二人房子位於多倫多東區Main和Danforth附近的Chisholm大道上。基斯的房子是曾祖父於1923年買下的,如今傳到基斯手中。基斯和雷德2家房子之間用柵欄隔開,多年來2家一直相安無事。

1966年土地勘測發現,2家之間的柵欄實際上超出當年購房合同上的地界範圍,侵占了雷德家地界幾個厘米。2014年,雷德找人勘測2家地界,發現柵欄侵占自家地界幾個厘米後,也沒通知基斯,就找人撤了柵欄,按原本的地界重修了柵欄。

基斯一氣之下,以「逆權侵占」(adverse possession)條款,將雷德告上法庭,要求討回原來侵占的土地。實際上,雙方爭執的土地僅0.07~0.14米寬,長16.96米,合起來就1個多點平方米。

法官裁決認為,2家後院之間的柵欄,至少從1966年,甚至有可能從1923年,就越界造成基斯家侵占鄰居土地了,也就是說,基斯一家對糾紛地塊的侵占已明確構成法律允許的逆權侵占,因此判基斯勝訴。自此,基斯不僅擁有對糾紛地塊的正當權益,打官司費用也得對方掏。

逆權侵占,是指侵占人對不屬於自己的地塊實際侵占至少10年時間,期間地塊原所有人失去地塊實際所有權和實用權,且從未提出質疑,才構成逆權侵占,侵占人據此合法擁有地塊所有權。

責任編輯: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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