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家偉:流氓式執法的活標本

——對「鴻毛藥酒」冤案的一點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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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4月30日訊】眾所周知在中共未奪得政權前,也曽大肆標榜維護民主、人權、言論自由。例如當時中共的《新華日報》1944年4月19日上的文章便大聲疾呼:「可見民主和言論自由,實在是分不開的。我們應當把民主國先進的好例,作為我們實現民主的榜樣。」又如1944年6月13日毛澤東答中外記者團時更說:「但是只有建立在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的自由與民主選舉政府的基礎上面,才是有力的政治」。這些崇論宏議,一時不知騙得了多少人的讚賞與信任。但政權一旦到手,當局便立即變臉。1949年毛澤東在其《論人民民主專政》一文中便兇相畢露地嚎叫「只許他們規規矩矩,不許他們亂說亂動」。接下來更通過「五七反右」與「十年文革」窒息了任何對當局不同的意見與批評。從而使因言獲罪與文字冤獄積案如山,遍於國中。

在毛澤東死後鄧小平復出掌權,特別在胡耀邦、趙紫陽當政的十年中,這種現象曽有過一定程度的改善。而自中共「十八大」後,壓制言論自由與侵犯人權之事件便與日俱增且愈演愈烈。近來則更出現了令人匪夷所思的怪事。這就是哄動一時的「鴻毛藥酒」大冤案事件。以往的言論文字冤獄,基本上都是因為受害者的言論、文字與當局敏感的政治問題有一定關係,或者批評了中共政府某種行為,或冒犯了某位官員。而這次「鴻毛藥酒」冤案根本未涉任何政治問題,也未冒犯到中共當局或其任何官員。天大的橫禍便從天而降。這種情況不能不令人「耳目一新」,驚詫莫名!

2017年12月19日,現居廣東的醫學博士、副主任醫師譚秦東先生在其「美篇」網路上發佈了一篇名為:《「中國神酒」,來自天堂的毒藥》帖子,並將該文分享到微信群。譚秦東在文章中指出,人在步入老年後,心肌、心臟傳導系統、心瓣膜、血管、動脈粥樣等發生變化,而有高血壓、糖尿病的老年人尤其注意不能飲酒。而鴻茅藥酒的消費者基本是老年人,該酒的宣傳具有誇大療效的作用。這完全是一段無可非議的醫學科學的論述。截至2018年1月16日,譚秦東的妻子劉璿遮罩該帳號,帖子閱讀量為2241。

任何不懷偏見的人都不難看出,這就是-篇談論醫學科學,養生保健知識的文字。既未涉任何政治話題,也未冒犯當局或任何官員大人。就是一篇科普常識的文章,且有據有理,完全符合現代醫學的觀點,對民眾的健康大有裨益。譚秦東先生作為一位醫師,醫學博士,寫這樣的文章完全是其職業範圍內正當的權利、職責,更是一個公民應有的言論自由。可是在中國竟有如此怪事:2017年12月22日,內蒙古鴻茅國藥有限公司一位所謂的「員工」, 自稱受「公司委託」便進行所謂的「報案」。此人稱:近期多家公眾號對「鴻茅藥酒」惡意抹黑,甚至宣稱鴻茅藥酒是「毒藥」,大肆散播不實言論,傳播虛假資訊,誤導廣大讀者和患者,致多家經銷商退貨退款,總金額達827712元,造成公司銷量急劇下滑,市場經濟損失難以估量,嚴重損害公司商業信譽……等等。

當然,此人代表公司進行反駁,完全可以,要訴諸法律也行。但這只是個民事糾紛。根本不存在什麼「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因為按照中共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規定, 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是指捏造並散佈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譚秦東醫師所發表之文,既沒有捏造、虛構任何事實,而且更有嚴謹的醫學科學依據。是有理有據的科普文章。與什麼「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相去萬里,毫不沾邊。更何況該鴻茅藥酒問世以來,已多次出現問題。僅僅從2004年至2017年底,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系統中,便檢索到鴻茅藥酒不良反應報告多達137例,不良反應主要表現為頭暈、瘙癢、皮疹、嘔吐、腹痛等等。譚醫師及時提醒消費者,特別是老年人要多加注意。這體現出一個醫務工作者的良知和他該盡的天職。何罪之有?

既然根本不構成刑事犯罪,該企業與譚醫師之間就只能是一場民事糾紛。若鴻茅藥酒廠家認為譚醫師的文章,使你企業蒙受了損失。你可以要求賠償,但必須經司法程式。這是起碼的法律常識。也是任何一個有法治秩序的國家都必須遵循的準則。然而令人震驚的荒唐事兒竟然是,未經任何司法程式,2018年1月5日,內蒙古涼城警方從「美篇」所隸屬的南京藍鯨人網路科技有限公司那裡,非法調取了譚秦東的註冊ID號、手機號,從而非法得知譚醫師的個人資訊住址等。2018年1月10日,譚秦東被該企業所在地警方——內蒙古涼城警方跨省抓捕。這完全是涼城警方濫用警權,對公民人權的嚴重侵犯而實施的一種披著法制外衣的綁架行為,是不折不扣的流氓式執法。

譚醫師被跨省抓到內蒙後立即被投入 涼城縣監牢,遭受非人虐待,恐嚇逼供,迫其認「罪」。時間長達三個多月。後經其家人奔走呯號,網上廣大線民同聲譴責聲討,中國醫師協會亦公開呼籲涼城縣當局:「公權力機關應慎重對待不同學術觀點和言論,防止將民事糾紛刑事化」。正是在這樣鋪天蓋地的正義輿論的壓力之下,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才於2018年4月17日發出通報稱,「譚秦東損害鴻茅藥酒商品聲譽案,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令涼城縣人民檢察院將該案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並變更強制措施」。 譚秦東醫師在遭受了三個多月非人折磨之後,才被輕輕一句「變更強制措施」中從黒牢裡放了出來。但還給他留有一個「取保候審」 的緊箍咒。而此時從網上公佈的照片上看到的譚秦東博士已從原來的儒雅學者之容,變為形容枯槁,目光呆滯,如傻似癡一般的駭人狀態!這難道就是所謂的「人民公安」、「人民警察」當局對於一個並未定罪、且亦無罪之人所採取的「執法」行為嗎?這難道就是習近平主席先生一再強調過的要「依法治國」 的具體體現麼?!

有人也許又會說,這只是凉城縣警方所為,又是什麼「個別的事例」。又是什麼「十個指頭中的一個指頭」 等等文過遮醜之詞。但人們更有理由追問:跨省抓捕不是一個縣公安局能有的權力。內蒙古自治區豈能脫幹係?而到了廣東省,該省有關部門又所司何事?眼睜睜看著這樣無法無天的行為一路暢通無阻,這難道還是什麼「一個指頭」嗎?顯然不是!而是上下其手共同作惡。所謂的國家法律形同廢紙一張。而這一切踐踏公民人權,打壓言論自由的醜惡行徑,僅僅就是為了維護一個財大氣粗的酒廠的「核心」利益。官商勾結殘害公民達到如此程度,這是對「依法治國」何等辛辣的諷刺!

國人當然也都清楚這個鴻茅酒廠,有的是錢,而「錢能通神」古有明訓,於是令「我黨和政府」 也要跟著鴻茅酒廠金錢鋳成的「指揮棒」轉。這不禁使人想起晉人魯褒曾有名篇《錢神論》,在談到錢強大的「正能量」時,是這樣說的:「無位而尊,無勢而熱。排朱門,入紫闥。錢之所在,危可使安,死可使活;錢之所去,貴可使賤,生可使殺。是故忿諍辯訟,非錢不勝。孤弱幽滯,非錢不拔,怨仇嫌恨,非錢不解,令問笑談,非錢不發…….」好一個「死可使活,生可使殺」!鴻茅藥酒廠事件不明白無誤地證實了這一點嗎?有人曾說「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看來時至今日的中國,這話要更新一下了:「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氣粗財大」。法西斯專政踐踏公民人權,壓制言論自由,固已萬分可惡。如再聽命於土豪黒金而流氓執法。那麼恐怕真要應了「網上輿論導向員」(俗稱「五毛」)愛說的那句話:「利害了, 我的國」!  如此也實在太可悲了吧!

--原載《議報》

責任編輯:高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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