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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車載客 紐約華裔車主或失愛車

App電招車崛起 一批未有許可證的私車業者趁熱入市 二次違規愛車恐被沒收

根據規定,出租車須在車窗上貼示市出租車及轎車管理委員會發出的出租汽車許可證。 (Spencer Platt/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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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4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手機叫車Apps(應用軟件)近年崛起,也吸引一批未領有「出租汽車許可證」的私家車,趁機殺入市場。不過,冒險違規者,有可能會失去你的愛車。紐約市出租車及轎車管理委員會(TLC)上週連續狀告兩名非法載客的華人,稱他們已第二次違規,要求法庭判決TLC沒收這些華人的車。

據TLC向曼哈頓民事法庭提交的起訴書,華裔男子鄭某2017年9月6日首次被TLC檢查員發現違規,當時他開著一輛2012年的Mercedes Benz Sprinter Van奔馳輕型客貨車,從布碌崙的漢密爾頓大道(Hamilton Parkway)搭載15名乘客到新澤西州,每人收取13美元車費。鄭某未能出示由TLC發出的「出租汽車許可證」,涉嫌「經營租用未經TLC許可的車輛」而被開罰單,當年11月29日他認罰。

今年2月8日,TLC「放蛇」官員(decoy officer)在布碌崙八大道交54街路口直擊鄭某用私家車接載三名乘客,隨即佯裝顧客向鄭某詢價,與鄭某談妥35美元車資送至康州,接著另一名TLC檢查員截停他的車輛,發現他就是車主,無證接送客人且重複第二次違規,當即就扣押他的車輛。

上週四(3月29日),TLC的律師向法庭提交訴狀,指鄭某沒有TLC發出的「出租汽車許可證」,涉嫌非法載客取酬且一再違規,請求法庭依法判決TLC繼續扣押並沒收他的車輛。

在另一起案例中,華裔男子王某2017年3月22日駕駛自家車在曼哈頓兜客時,首次被TLC檢查員發現違規,當時他也是開著一輛2012年的Mercedes Benz Sprinter Van奔馳輕型客貨車,同樣未能出示由TLC發出的「出租汽車許可證」,他在當年5月12日認罰。去年10月22日他被第二次抓到無證取酬載客。

上週三(3月28日)TLC請求法庭判決繼續扣押並沒收他的車輛。因王某是該車輛的登記車主,廖某是該車輛的所有權人,Mercedes Benz Financial Services公司是該車輛的留置權持有人,因此三者一起被告。

黎保利律師事務所律師吳聖洋說,無牌載客因利潤豐厚,吸引一些沒有身分的移民車主冒險經營,但TLC嚴打私家車以商業用途載客,二次違規就要沒收車輛,處罰很重,其震懾效果遠高於單純開罰單。

就乘客立場及權益而言,他說,「無證車」在乘客保險上難有保障,因申請TLC許可證正常程序需要強制購入10萬美元保險,像上述客貨車還要購入100萬保險,司機還需要若干年的駕齡及年檢、定期驗車,需申請成功才可以載客,但是私家車通常不會買很高的載客保險。◇#

責任編輯:文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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