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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難辭官 如入寶山空手而回

作者:洪熙

宋神宗熙寧二年(1069年),北宋大臣王安石推行新法「青苗法」。

青苗法規定,地方州縣各等民戶,在每年夏、秋兩收之前,可以到地方官衙借貸現金或糧食,以此作為耕種的補助,等到民戶收成以後附帶利息償還給官府,稱為「青苗錢」。

北宋大臣王安石畫像。(公有領域)
北宋大臣王安石畫像。(公有領域)

豪族反對青苗法 官員想辭職

推行青苗法的本意是調整物價,抑制豪族放高利貸,改為官方放貸,使國家和百姓互惠互利,使百姓免遭借高利貸的傷害。

不過,青苗法實施後,朝廷以青苗法考核官員的政績。官員為了政績,强迫百姓貸款,當作物歉收時,百姓無力還貸也必須得還,只好轉向富戶借高利貸。百姓借高利貸是以土地作為抵押的,一旦無力還款,就會失去土地,從而遭到多重傷害。

青苗法實行後,發生連年的自然災害,百姓收成銳減,官府還强迫農戶還貸,導致農戶破産,最後連富戶也不能倖免。

雖然施放高利貸並非好事,但只屬私人行為,且往往借貸的只是個別農戶,借貸的金額也不會很大;而朝廷放貸,面對的是全體百姓,百姓是否有能力償還、究竟能償還多少,都是未知數。

青苗法和官員的政績掛鉤,容易激化官民矛盾,也不利於社稷安定,因此,青苗法遭到朝中眾臣的反對,在地方州縣推行時,也引起騷動。青苗法也限制了放高利貸的豪族的利益,豪門因此而激烈反對,並在地方州縣引發事端。

圖為宋 馬遠《山徑春行》,台北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公有領域)
邵雍回覆在朝中做官的弟子和故友們:「新法雖然嚴厲,如果你們能使它寬鬆一分,百姓也會受惠一分。你們罷官回家,有什麽好處?」。圖為宋 馬遠《山徑春行》,台北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公有領域)

當時,易學大師邵雍正隱居在山林間,他在朝中做官的弟子和故友們,看著青苗法引起的紛爭與騷亂,對朝廷十分失望,想上表彈劾自己,辭官回家,但他們還拿不定主意,於是寫信給邵雍,徵求他的意見。

邵雍回覆他們:「現在正是你們這些賢才盡心盡力的時候。新法雖然嚴厲,如果你們能使它寬鬆一分,百姓也會受惠一分。你們彈劾自己,罷官回家,這樣做有什麽好處?」

明朝文士馮夢龍在書中提及此事,批注二字「正論」,認為邵雍的說法很公正。馮夢龍還舉了三個例子評論此事:北宋官員鮮于侁、南宋教育家李燔和明朝僧人蓮池大師。

蘇東坡:為官應師法鮮于侁

青苗法推行時,北宋官員鮮于侁擔任利州轉運副使,掌管軍隊糧餉,負責運輸軍需物品。鮮于侁為官清廉、幹練,對官府財物不貪不占。

有些鄉民不想申貸青苗錢,鮮于侁也不强迫他們。王安石獲悉此事,派人責問鮮于侁百姓不申貸的理由。鮮于侁說:「青苗法規定:凡是願意申貸的,就貸給他穀物;不願意申貸的,怎麼能勉强他呢?」青苗法確有明確規定,禁止强行攤派貸款。

蘇東坡稱讚鮮于侁主持政務,對上不妨礙法令施行,對平輩者照顧體恤,對下不傷害百姓。這三項都不容易做到,但鮮于侁都做到了。

所以官員遇到困難和阻力,不一定非得辭職回家。困難和阻力,不會因為官員辭職回家,就自動消失。所以迴避並不是解决的辦法。

無論身在哪個階層,遇到問題和衝突,都可以正面對待,都能做好。

盡心相待 脚下的路就會越走越寬

南宋教育家李燔,在白鹿洞書院講學,聽者雲集如潮。圖為《宋人博古圖》,台北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公有領域)
南宋教育家李燔,在白鹿洞書院講學,聽者雲集。圖為《宋人博古圖》,台北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公有領域)

南宋教育家李燔曾經跟隨朱熹求學。李燔在白鹿洞書院講學時,聽者雲集。他常對人說,建功立業一定非得等到做官嗎?不管身在何處,只要行事盡心盡力,於人有益,就是功業啊。

明朝僧人蓮池大師也力勸人們行善積德,有人以沒有能力為藉口推辭了。蓮池就指著一張凳子說:「假如這張凳子斜放,阻擋了人們的去路,我把它擺正,這也是一件善事呀。如果心中有這樣的境界,便會明白,遇到困難就辭官不做,就如同進入寶山卻空手而回一樣。」

真想做好事情、使別人受益,就盡心力去圓融,脚下的路一定會越走越寬。@*

參考資料:
《智囊.卷一》
《宋史.食貨志四上》
《司馬光奏議.卷29.奏為乞不將米折青苗錢狀》

責任編輯:王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