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約60位法輪功學員遭中共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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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5月25日訊】據明慧網信息統計,2018年4月份,60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在新疆打工的遼寧省葫蘆島市興城市的宋志剛被非法重判14年。

4月份,有64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其中律師為30人做無罪辯護。中共法庭的非法罰金、警察搶劫現金共達153,000元。其中,法庭勒索罰金83,000元,警察搶劫70,000元。

一、非法判刑60人

4月份,28個城市的60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他們分布在1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判刑最嚴重的省份是:遼寧9人、湖南8人、內蒙古7人、山東6人、湖北6人、黑龍江5人。

判刑案例舉例:

丟失一部手機 孝子招致14年冤判

遼寧省葫蘆島市興城市的宋志剛,是家庭中的孝子、社會中的好人、單位裡的勞模,丟失了一部手機,被人拾到後,送到公安局,因手機中有與法輪功有關的內容,他於2017年10月24日被新疆阿克陶縣公安局綁架,之後被非法關押在阿克陶縣看守所,現已被非法判刑14年。

宋志剛的父親曾被打成了右派,文革期間又遭受非人的毆打,一家人精神都受到嚴重摧殘。宋志剛住過精神病院,發病時,控制不住自己,說罵就罵、說打就打。學了法輪功之後,他的精神恢復正常,而且他時時以「真、善、忍」要求自己,做一個好人、更好的人。

宋志剛在農機修造廠上班時,工作認真負責,每年都被評為勞模,得了不少獎狀。

有一回,他看到一家眼鏡店裡全是煙,他就跑進去。店員說是鍋爐冒煙了,大家都嚇得不知所措。宋志剛二話沒說,讓店裡的人員撤出去,他跑到鍋爐那兒,把閥門關上。

他幫人做好事的例子還很多,知道的人都說:「法輪功改變了他,使他變成一個更加善良的人。」

律師:錯用法律 檢察官和法官犯有濫用職權罪

2018年4月11日,上海法輪功學員李紅被上海徐匯區法院誣判3年6個月,李紅當場表示要上訴。

在庭上李紅為自己辯護,證明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因為身體不好,醫治無效,她煉法輪功煉好了;她寫博客,是犀利,那也只是對時局的看法;至於她家裡有與法輪功有關的資料,那是她所有的物品,沒有違法。

律師說李紅無罪,沒有破壞任何法律的實施,用刑法300條起訴她是錯用法律。如果錯用刑法300條判她的話,那就是檢察官和法官的濫用職權罪。

二、中共法庭非法庭審64場

4月份,被中共非法庭審的法輪功學員分布於湖南、遼寧、河北、山東、四川等17個省市、自治區、直轄市。

被非法庭審的案例舉例:

救火勇士法庭上堅稱:與人分享法輪功真相無罪

高亨柏,46歲,中專畢業,山東平度市南村鎮小陣村人。2017年12月16日上午9點左右,他在集市上向父老鄉親贈送新年台曆,希望他們明白法輪功真相,而遭綁架,隨後被非法拘禁、批捕,至今仍被關押在平度市看守所裡。

高亨柏和他的女兒(明慧網)

2018年4月2日,山東省平度市法院在平度市看守所非法庭審高亨柏。他的大姐和律師一起為他做了無罪辯護,要求無條件釋放他。非法庭審當日沒有宣判。

高亨柏也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堅稱:「我與人分享法輪功好,是讓人明白法輪功真相得福報。」「我沒有犯罪,應該無罪釋放我回家。」

法庭上,大姐講了弟弟修煉前後的變化。「修煉法輪功以前,高亨柏經常與妻子打架,打壞家裡的家具,用剪刀把妻子的衣服也剪了,把妻子打得跑到其妹妹家不回家了。修煉後家庭和睦了,更加孝順父母。」「他也沒殺人放火、也不偷不搶、不罵人、不做壞事,就做好人,何罪之有?」

面對證言,公訴人也不得不承認高亨柏是一個有良知、見義勇為的人。

2016年夏季的一天,高亨柏對面鄰居家液化氣管老化,著火了。怕液化氣罐爆炸,鄰居一家驚嚇得奔到街上,絕望地望著剛剛蓋好、裝修好的新房。正在家睡覺的高亨柏聽到鄰居的哭喊,忙跑出來,一看情況危急,馬上回家順手拿起女兒的被子,蘸滿水,衝進鄰居家的廚房,用被子撲滅熊熊火焰,因而避免了一場災難。

在法庭上,辯護人出示了高亨柏鄰居的證言,證明他修煉法輪功後變好了。鄰居由衷地感謝他幫她家救火。

面對鄰居的證言,公訴人張正夏稱:「一個有良知的人,見義勇為在情理之中。」

高亨柏鄰居的證言(複印件)(明慧網)

原廣州大學副教授王家芳遭非法庭審

2018年4月9日,法官在法庭上誘導原廣州大學副教授王家芳說:「你認罪嗎?認罪判3年以下,不認罪就判3年以上。」

王家芳說:「我沒有罪,認什麼罪!」法官立即改口說:「要庭審後才能知道是否有罪。」

法庭上,法院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師。法律援助的女律師認為:目前並沒有哪條法律認定法輪功非法;王家芳沒有破壞哪條法律的實施,也沒有哪條法律因為她而不能實施;王家芳的行為也沒有任何社會危害性。因此,王家芳是無罪的。

王家芳,廣州市白雲區法輪功學員,於2017年10月27日在越秀區流花湖公園東北門被六榕派出所警察綁架、構陷,非法關押在越秀區看守所。2018年4月9日,她在荔灣區法院被非法庭審,上面是她在該庭審中與法官的對話。

王家芳,今年54歲,湖北襄樊人,華中師範大學數學系碩士,原廣州大學數學系副教授,撰寫過《模糊集類上的Fuzzy測度》、《Fuzzy集的基數問題》、《Fuzzy測度的偽自連續性》等學術論文,是一位學生喜歡的好老師。

三、經濟上敲詐勒索

據統計,4月份,中共法庭非法罰金83,000元,警察搶劫70,000元。法庭對法輪功學員的罰金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四川籍法輪功學員席崇棣遭浙江省杭州臨安市法院非法庭審,法官陳飛勒索敲詐席崇棣的家屬及親人說:「給兩萬元就放人。」家人沒錢,不知上哪找這麼多錢。

遼寧葫蘆島市興城法輪功學員夏寧於2017年7月15日晚在家中,被非法闖入的溫泉派出所便衣警察綁架。家中法輪功書籍和七萬多元現金被非法抄走。夏寧被戴上手銬抓走,後被非法判刑。

四、無罪釋放

檢察院不起訴 遼寧鐵嶺市魏豔華獲釋

遼寧省鐵嶺市法輪功學員魏豔華於4月3日被綁架,檢察院以證據不足不予起訴。4月28日公安局通知家屬接人,魏豔華回家。

4月3日上午10點左右,魏豔華在公交車上給人講法輪功真相,當時被在車上的便衣警察視頻錄像。多個警察到她家非法抄家,連孩子的電腦筆記本也被劫走。

魏豔華被非法關押在鐵西拘留所,拘留15天。在此期間,魏豔華的女兒多次去銅鐘分局找分管此案的警察朱廣寧,說明媽媽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沒有犯罪,應該放媽媽回家。後女兒得知,媽媽已被刑拘,轉到看守所了。

4月19日,律師在看守所約見魏豔華,等了很久,警察才將她攙扶著出來的。當時她行走困難,說話無力氣。

4月23日,鐵嶺市銅鐘分局警察將構陷魏豔華的案卷移送銀州區檢察院。檢察院以證據不足不予起訴,4月28日,魏豔華回到家。

明慧網評論,公安警察、檢察官、法官等有關人員應遵照維護善良、公平、正義,抵制邪惡的指使,做自己的主人,找回公、檢、法、司人員應有的尊嚴,給子孫後代開創一個公平、正義的生活環境。#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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