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女子涉在香港法庭偷拍被控 拒答是否央企高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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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5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梁珍香港報導)香港法例規定不可在法庭內拍攝,不過近3個月已有至少4宗大陸人在法庭內拍照事件,其中自稱央企高層的大陸女子唐琳玲涉嫌在庭內拍照案,星期五在高院審理。唐琳玲一度拒絕義助的大律師艾勤賢作代表,又拒絕回答是否中資高層。

拒認拍照 聲稱到法庭來學習

持香港身份證的唐琳玲,23日在審理2014年「佔旺藐視法庭案」中涉嫌在法庭拍照,案件25日早上審訊。唐一直沒有直接承認她於庭內拍照,卻激動重複稱「I come here to learn(我來這裏學習)」,卻沒有法庭職員指示她進庭。她指如果法庭職員給予她正確指示,她不會作出有關行為(I won’t do anything like this)。

法官陳慶偉問她有否看到牆上「不准攝影」標語。唐明言看到,但強調法庭亦有標示指明不准吃喝或使用電話,但她仍看到有人違規。她激動反問:「誰賦予他們權利可這樣做?」其後休庭時唐琳玲一度情緒激動落淚。

質疑代表律師專業性 律師怒拋文件離去

唐琳玲一度指,獲著名大律師艾勤賢代表。不過,艾勤賢否認做其代表,指兩人只是在電梯裏一面之緣,但其後艾勤賢改變注意,願意義務相助。艾並向法庭解釋,唐琳玲願承認其行為。唯唐卻突發言,指艾把誤導性資料給傳媒,質疑他的專業性,艾面色一沉,否認與傳媒對話,又把一頁文件拋到桌上,並在法官准許下離開法庭。艾勤賢離開法庭時,唐站起來並向艾勤賢鞠躬。

唐琳玲離開法院時,被大批傳媒追訪。她最初不想答任何問題,只不斷重複,相信香港法庭是公正、嚴明、公開。

被問到為何要拒絕艾勤賢作代表,她先是說律師「主動提出代表她」,又稱她在悉尼大學讀書,律師則是布里斯本人,接著聲稱自己「有能力,也足夠高等學歷」自辯,其後停頓了一下,「我懷疑他代表我,有一些私人的訊息透露給媒體,然後給媒體誤導」,至於究竟如何誤導,她就不願多談。

自稱央企高層的大陸女子唐琳玲涉嫌在庭內拍照案,星期五在高院審理。(郭威利/大紀元)

疑持假名片 拒答真實身份

有報導指唐琳玲手持中鐵建高層名片,不過中鐵建否認有此人。有網民查出她的電郵地址,註冊人為Lin Ling Tang,與唐琳玲相同,其名片上的limited亦拼錯,懷疑她持假名片。本報記者追問她身份、是否持假名片,及是否中鐵建的員工,她都充耳不聞,一概拒絕回答。

法官指今次不是個別事件,後果可以很嚴重。警方已展開調查,唐的電話也被扣押,律政司會決定下一步行動。案件押後到下月15日再審,法官獲准唐琳玲以5萬元保釋,並在72小時內交付保釋金,期間不准離開香港。◇

完整影片: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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