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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的罰單從天而降 多倫多女子困惑

安省一些城市規定,不拴狗會被罰款。(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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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5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蘇明明多倫多編譯報導)最近,一名多倫多女子為一張20年前未交的罰單被連本帶利地追債。她感到困惑的是,20年來,她從未接到过欠款不交的通知,也不知這張罰單是否有法律效應。

「起初,我以為是开玩笑。」邁赫羅夫斯基女士(Stacy Majchrowski)告訴CBC。但沒錯,這張罰單是真的。

上週,巴里(Barrie)市府委託的蒙特利爾一家追債公司向她討債。1998年,她有一張大約30元的未交罰款,迄今連本帶利共計243.25元。她被告知,必須交罰款,否則會被強行征繳。當年,她被罰款的原因是沒有拴狗。問題是,當时她被錯罰,她不是狗的主人,而且,她相信,已故的狗主人已經交過罰款了。

當事人已去世

當年夏天,邁赫羅夫斯基和家人在巴里的度假屋度假。鄰居尼克森(Norm Nixon)有隻狗叫Mitzy,因為尼克森行動不便,所以她和孩子們經常在度假屋周圍照料Mitzy。一天,Mitzy跟隨孩子們來到她的物業後不久,一名執法人員出現了,開給她了一張罰單,說她沒拴狗。

她記得不久後,尼克森離開家去解釋情況。執法人員也給他開了一張罰單。「我認為他拿了違規罰單,」她舉起雙手比劃說,「我知道他付了罰金,肯定的。」

20年來,她沒再想這事,也沒理由再去琢磨它。她說,她從未收到任何關於罰款的郵件或電話,在更新或註冊有關省和巴里市的文件時,也沒遇到任何麻煩。

「這不是罰款多少的問題。」她說,這不公平。

罰單有效嗎?

上週五(5月25日),巴里市法庭服務部經理貝茨(Rodger Bates)給CBC發電郵稱,市府不能針對個案發言,但對違反省級條例和法庭下達的罰款,沒有時間限制,一直不會失效,即便破產也有效。

巴里的律師助理海德(Catherine Hyde)經常處理追債案件,她也認為此項追債可能合法。

海德說,違規案可能已通過《安省違例法》(Provincial Offences Act)審理,那麼罰款就被視為是欠了政府的債,這種債沒有截止日期。

「巴里市可能有權追索。」她說,但問題是,這是否恰當和公正。

還有一個問題,市府是否試圖通知邁赫羅夫斯基要交罰款。如果沒通知,是什麼原因促使市府20年後才通知,这种情况很罕见。

「我認為,她最好聯繫巴里市,問他們為什麼20年後才追債。」海德說,邁赫羅夫斯基可能會爭辯,鄰居已經付過罰款。不過,可能很難找到證明,纪錄可能早就沒了,鄰居也已經過世。

 付諸一笑

不清楚邁赫羅夫斯基会付罰款呢,還是找巴里市府理論。儘管罰款的數目不小,但她對此只是付諸一笑。

她家與尼克森是多年的老朋友,尼克森若地下有知,聞聽此事可能也會好笑。「他可能在那兒正笑呢,」她指著地下說,「他會認為這太荒唐了。」

不過,尼克森去世後,她確實收養了Mitzy。Mitzy與她和家人一起生活了5年後死去。

「他可能會說,那是他的狗,他的罰單。『我會為此請你喝瓶好酒』。」她說。

責任編輯: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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