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縱火案 林生斌起訴9單位索賠1.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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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5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洪寧綜合報導)杭州保姆縱火案,保姆莫煥晶已被判處死刑,受害人林生斌堅持起訴綠城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杭州市公安局消防局等9個被告生命權糾紛民事案,已由杭州中院受理。受害人共向九個被告索賠1.3億元人民幣。

原告代理人、北京德衡律師事務所律師林傑對澎湃新聞透露了上述消息。

據林生斌5月28日在其微博中貼出的杭州市中院「民事案件受理通知書」截圖顯示,此案的原告是林生斌和朱小貞的父母。

被告有9個單位,分別是綠城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杭州綠城海企實業有限公司、杭州市公安局消防局、中建三局集團有限公司、浙江綠城東方建築設計有限公司、浙江中興工程建設監理有限責任公司、浙江諸安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杭州華安消防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上海洋晨家政服務有限公司。

據悉,其中的綠城物業公司為林生斌所居住的「藍色錢江公寓」提供物業服務,上海洋晨家政公司是介紹莫煥晶到林生斌家做保姆的中介公司,其餘被告均涉及包括小區的設計、監理、提供消防設備的機構等。

曾經轟動社會的杭州保姆縱火案發生於2017年6月22日清晨,林生斌所居住的「藍色錢江公寓」2幢1單元1802室被保姆故意縱火,火災造成林生斌的妻子和三個年幼孩子遇難。失去四位親人的林生斌跌落痛苦的深淵,他最大的希望就是莫煥晶被判處死刑,以告慰妻兒。

2018年2月9日,莫煥晶被判處死刑,為求得減刑又提起上訴,5月17日,浙江省高院二審開庭審理,另定日期宣判。

事件從開始至今,林生斌始終沒有放棄對相關責任單位追責,他曾三次提交信息公開申請,但均未見答覆。

2017年12月25日,林生斌在第三次發布《信息公開申請書》中,向杭州市公安消防局申請公開「6.22」火災現場錄音、調查報告等信息。

林生斌第三次要求公開的9條信息包括:
1. 省市消防部門聯合調查組的調查結論;
2. 起火建築小區物業消防安全管理落實不到位的證據;
3. 起火建築小區物業管理單位應急處置能力不足的證據;
4. 起火建築小區消防設施設置和消防設施運行不正常的證據;
5. 此起火災撲救的戰評與總結報告(文字、圖表、照片、錄像);
6. 此起火災火警接處警的錄音計時記錄;
7. 火災現場指揮員下達的命令、指示和貫徹執行情況的文字記錄或者現場錄音攝錄像和照片;
8. 搶救申請人妻子和三個孩子行動的文字記錄或者現場錄音攝錄像和照片;
9. 採取火場偵察、滅火力量部署、戰鬥展開、破拆和火場供水等滅火措施的文字記錄或者現場錄音攝錄像和照片。

但是,始終未見杭州市消防局作出答覆。

林生斌曾在他的微博「老婆孩子在天堂」中寫道:「我將提起民事訴訟,追責有關責任方。對方很強大,很強硬,我知道會很難,很多阻力,我會堅持下去。」#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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