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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法律專欄】除特殊情況 夫妻應合併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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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5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曾耀賢報導)

問:結婚才二年多的美美和小華,很快的今年5月,報稅的季節又快到了。精打細算的美美怎麼算,都覺得夫妻兩人若是選擇「家戶申報制」,也就是在同一張申報書上辦理申報的話,會比婚前兩人分開申報時來得不划算。為了想替小家庭多省一點稅,美美心想,能不能乾脆兩人還是分開報稅?

答:美美應注意,實務上,除了夫妻結婚、離婚當年度,或是二人符合民法規定分居達6個月以上,或二人已向法院聲請宣告分別財產制,以及依家暴防治法取得通常保護令者等等以上所規定的特別情況下,二人可各自辦理所得稅申報外。原則上,夫妻仍應採取「家戶申報制」合併申報及繳稅,必須在同一張申報書上辦理申報。

依國稅局現行作法,若美美在不清楚法律規定情況下,二人真採取分開申報,最後造成短報或漏報情況,國稅局依規定得處以所漏稅額二倍以下罰鍰。

實務上曾發生有夫妻解釋說是因辦理網路報稅時,程式沒能有效提醒,他們並沒有逃稅的意思。但最後國稅局還是認為,夫妻在透過網路申報查調該年度所得及扣除額時,原則上系統都會併同提供配偶資料,加上報稅系統也有提醒的相關文字,故即使二人不是故意逃稅,最後還是被依所漏稅額處以一倍的罰鍰。提醒美美還是小心,先問過法律專業人士比較好。◇

責任編輯:尚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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