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全職 洛杉磯電召車司機有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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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5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劉菲洛杉磯報導)5月30日(星期三),加大洛杉磯分校勞工研究中心(UCLA Labor Center)公布了一份題為「不只是掙外快」(More Than A Gig)的調查報告,說相當一部分電召車司機要靠開Uber和Lyft作為主要收入來源。

這份調查採訪了260位洛杉磯縣的電召車司機,結果發現大約一半人表示這是他們唯一的工作,三分之二的人表示這是他們的主要收入來源。幾乎一半的人每週工作超過35個小時,一半以上的人每週至少工作5天。他們大多已經開了一年多了。

一半受訪者說,保險費和汽油等費用是開電召車不小的一筆開銷,有些人甚至說需要借貸或找額外的工作來彌補這筆開銷。

在UCLA勞工中心週三組織的電話會議中,一位開了快3年Uber和Lyft的華人司機黃先生說,他目前全職做這份工作養家。「我覺得電召車公司對司機不公平。他們提成的比例和我當初加入時不一樣,那時候是20%,現在經常是50%。」

他還說公司制定的計劃讓他沒法挑選時間。他希望能成立一個類似工會的組織,還說如果變成全職,在個人支付修車、汽油等成本的情況下,他希望能獲得25到30美元的時薪。

當被問到為何不去做傳統出租車司機時,黃先生說,出租車公司不僅生意下滑,而且要租公司的車開,不能用私家車開,成本更高。

Lyft公司的調研結果大不同

對這份新報告Uber並未立即發表評論。Lyft表示,他們自己做的研究描繪了一幅完全不同的圖景,該公司的洛杉磯總經理納西斯(Allen Narcisse)在一份聲明中說,全美大多數司機加入是為了「補充他們的收入和作為一個靈活賺錢的機會」。

納西斯說:「具體而言,在洛杉磯,93%的人每週開車少於20小時,99%的人根據上班、上課,照顧小孩和其它活動的時間來安排開車。」

Uber和Lyft的興起改變了人們的乘坐方式,新報告指出,今年預計會有更多的人使用電召車服務,而不是乘坐公共汽車。這也引發了針對這類工作性質的更多爭論。

尋求勞工保護後面有政治推手

Uber司機是獨立承包人還是全職員工?這個爭議一直存在。Uber和Lyft公司將駕駛員分類為獨立承包人,而不是員工,所以司機享受不了最低工資或福利方面的保障。但是4月30日,加州最高法院做出了一項裁定,讓加州雇主們今後要想將員工列為獨立合同工會變得更困難,而且要求所有擁有獨立合同工的加州企業都必須對其獨立合同工進行是否正確分類的徹底評估。

本週二,作為對加州最高法院裁定的響應,舊金山市檢察官向Uber和Lyft發出傳票,要求這兩公司提供司機薪酬和福利等信息,以查看是否存在違規行為。

針對全職員工還是獨立承包人的爭議也反映了一種政治推動——工會組織一直在乘機推動擴大就業保護。UCLA報告的顧問之一、全美出租車工人聯盟的Biju Mathew在週三的電話會議上呼籲加州乃至全美的立法者關注,稱有些公司在創造兼職就業機會的背景下「在摧毀全職工作」。

但是一位業餘開Uber和Lyft的徐小姐說:「Uber最大的優點就是靈活,我覺得變成全職工作只是有了所謂的福利、保險,但不符合這項工作者的實際需要。以我來說,開Uber就是要賺快錢,不是要一份穩定的職業。」

UCLA的報告發現,受訪者對是否想成為全職員工存在分歧,不過他們明確提倡對公司進行更多的監管並擴大司機福利。報告總結說:「我們的調查結果顯示,洛杉磯的兼職工作者重視靈活性,但也需要一定程度的可預測性、安全性和工資保障,這些是傳統的全職工作中早就提供的保護。」◇#

責任編輯: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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