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嬰血淚(2)暴力強制流產的背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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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5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潔思綜合報導)「因為你煉法輪功,要強制流產」、「不轉化,就強行墮胎」、「別人可以生孩子,就你不行」⋯⋯警察常對著修煉法輪功的孕婦們這樣叫囂。強行墮胎、流產被作為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的威脅手段。

(接上文 母嬰血淚(1)被扼殺的小生命

中共從迫害的一開始就採取了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對法輪功信仰的所謂「轉化」政策。法輪功學員信仰「真、善、忍」、修心向善。中共的轉化就是讓人背離這個原則。拒絕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會遭受不盡的折磨和苦難。

中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護法》第二條指出:國家保護婦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權益,逐步完善對婦女的社會保障制度。 禁止歧視、虐待、殘害婦女。

第三十四條指出: 婦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剝奪或者限制婦女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婦女的身體。

第三十九條指出: 婦女的名譽權和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宣揚隱私等方式損害婦女的名譽和人格。

然而事實上,中共對孕婦期的法輪功學員進行的轉化迫害無一例外地使用了殘害、虐待、限制人身自由、侮辱、損害名譽和人格等卑鄙手段。

尤其是孕婦期的女性法輪功學員們不僅自身要遭受肉體、精神的雙重摺磨,還要承受失去骨肉的巨痛。

踩壓懸吊孕婦

現移居加拿大的法輪功學員王金菊,曾是籃球運動員,為中共濟南軍區揮汗拼搏十幾年。她親口講過這樣一件事:「我認識一位北京學員,已懷有七個月身孕,被四個警察用門板壓在身上踩壓、逼迫『轉化』!」

中共的酷刑迫害示意圖:踩壓。(明慧網)

曾在哈爾濱擁有自己電腦公司的女企業家王玉芝,在中共勞教所遭受了九個月煉獄般的迫害後,九死一生,逃亡到海外,後被營救到加拿大。她將在勞教所的這段血淚史寫成了書《穿越生死》公開發行。書中講述了一個悲慘的實例。

2006年6月,和王玉芝一同被非法抓捕的有一個懷孕七個月的女法輪功學員,她遭到警察的吊刑迫害。「她的雙手被綁在房內牆頂的吊刑架的橫樑上,然後墊腳的椅子被蹬開,整個身體被懸空。橫樑離地有三米高,用很長的一跟粗繩綁著,一頭在橫樑的滑輪上,一頭在惡警手裡,惡警手一拽,人就懸空,鬆手人就快速摔下,臀部著地,這樣來回折磨她。」

王玉芝還寫道,這位孕婦當時所受的痛苦已經無法再用人類的語言來形容了,那位警察卻無動於衷。她就這樣一直被折磨著以致流產⋯⋯ 然而她一直沒有屈服。更殘忍的是這位女法輪功學員的丈夫也與她一同被抓捕,警察強迫他看妻子受刑。

為了迫使女性法輪功學員轉化,中共使用的手段令人髮指,刊登在明慧網上的例子不勝枚舉。

「因為你煉法輪功,要強制流產。」

河北省三河市新集鎮小王莊村法輪功學員潘寶忠、張金伶夫婦於1998年開始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是村裡公認的好人。在中共的迫害下,夫妻倆經歷了多次被非法關押、抄家、罰款等迫害。

2000年2月26日,倆人被綁架,當時張金伶已有四個多月的身孕。

次日早上,原新集鎮派出所所長王振東把夫妻倆送進了三河市看守所,以所謂的「擾亂社會治安罪」將他倆非法刑事拘留一個月。當時王振東隱瞞了張金伶懷孕的事實,把她送進看守所。在她的強烈要求下,被放回家。

回家幾天後,鎮政府政法委書記楊少林、小王莊村書記吳顯明等一行十幾個人到張金伶家,吳顯明稱:「因為你煉法輪功,要強制流產。」張金伶說:「我不去,學法輪功沒有錯!」吳說:「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小王莊誰都可以生孩子,就你不行!」

張金伶懷的是第一胎,按中共計劃生育的規定,也無依據讓她流產。她的公公憤怒地對來者說:「你們執法犯法。我兒媳婚後五年沒懷孕,煉功後懷孕了,你們不但不獎勵,還要把孩子流掉。沒辦法,兒媳,你去北京上訪吧!」

張金伶堅定地認為:「孩子是我煉法輪功後身體好了才得來的,我怎麼能不煉呢?」在公婆等的幫助下,拖著身孕的張金伶不得不離開了新集,連親戚家也不敢去,被迫流離失所。

「被強行送去打催產素」

劉枝萍是雲南省楚雄州交通集團交通賓館員工,於1997年8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因堅修法輪功被非法勞教、判刑三次,冤刑共計八年半。

2000年5月2日,劉枝萍被劫持至雲南省女子勞教所遭非法勞教兩年。被抓進去時,她已懷孕三個月,當時她沒告訴勞教所。她因煉功,被毒打,被放到太陽下暴曬,被逼遭強力勞動。她因拒絕轉化,被強迫不許睡覺,被逼迫跑步到凌晨兩點。

劉枝萍的姐姐因煉法輪功,被關進同一個勞教所,就把劉枝萍懷孕的事告訴了勞教所。不幾天,勞教所通知劉枝萍家人到勞教所,要把她送去醫院強行打胎。她被強行送去打針,因藥物失效,打胎沒成功。

到了2000年8月,劉枝萍已有了五個月的身孕,按勞教所的規定,她的情況達到保外就醫的標準。然而勞教所仍不放過她,勞教所的某頭目說她:「不轉化就在裡面!」

「我再次被強行送去打催產素。胎兒被打下來了,我的身心受到了極大的摧殘。」劉枝萍寫道。

中共迫害示意圖:強制打胎。(明慧網)

數月大的小生命被活活殺害

「我讓政府工作人員拿給我筆紙,我寫上了『要煉法輪功』。他上報領導,一下子派了幾個惡人來,當時就給我打胎,就這樣一個才四個月的小生命被無辜殺害了……」這是四川省南充市營山縣的駱碧瓊2004年的遭遇,當年她已36歲。

駱碧瓊是在1999年4月下旬開始修煉法輪功的,以前患有多種疾病如遺傳性氣管炎、腸胃炎、痔瘡、咽炎、風濕性關節炎、多種婦科病。僅僅煉功三天,她感到一身輕,身上的病奇蹟般消失了,原本非常急躁的脾氣也漸漸變好了。

2000年12月24日,駱碧瓊一家三口回婆家過年,晚上11點鐘多正睡覺時,家裡闖進來十個左右的警察把駱碧瓊非法綁架了,當時她正懷孕4個月。

在朗池鎮街道辦事處會議室洗腦班,駱碧瓊被逼著說放棄修煉,電視台的人等著要給她錄像,她拒絕了。

駱碧瓊被叫進一間小屋子,裡面有5人輪番打她,反覆問她還煉不煉,說煉馬上就判刑,說不煉就寫保證。她閉口不說話,他們就繼續打。他們穿著厚重的皮鞋,踢她大腿、小腹、背;又將她強按著跪下,反轉踢腳,想踩斷她的兩隻腳,不斷打她耳光,打手、頭。

當時駱碧瓊被打得遍體鱗傷,嘴裡全是血泡,頭部全是青包,手腫得像麵包,兩腿呈紫色,小便失禁,下體出血不止。他們既不放人也不准她換褲子。

駱碧瓊在被放回家後,朗池鎮政府聽說她仍要修煉時,一下子氣洶洶地來了幾個惡人,立即就給她打胎。一個數月大的小生命被活活殺害。那之後,朗池鎮派出所又到她家要抓她,她不得不被迫流離失所,那時她剛流產兩週多。

40多小時折騰 胎兒痛苦死去

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法輪功女學員淨蓮(化名)和丈夫進京上訪,為法輪功討公道,在北京信訪辦被公安人員非法抓捕。被接回當地後,淨蓮已有七個月的身孕,拘留所不收。「上級」決定強行給她打胎,將她非法拘留,聲稱她只要說不學不煉法輪功了,就可以不打掉孩子並獲得自由。

警察將淨蓮拉到醫院強行打毒針,七個月的胎兒在母腹中折騰了足足有40多個小時才痛苦地死去。淨蓮掙扎著生下死嬰,昏過去多次。

母親抱著淨蓮哭喊,一次次把她叫醒。死去的孩子生下來,使淨蓮心如刀絞。父母泣不成聲,抱著白白胖胖的已沒有了生命的孩子仍捨不得扔掉。

七天後,警察看淨蓮身體有所恢復,欲將她送進拘留所,聲稱:「上面說了,對法輪功問題,怎麼做都不過分。」

在父母拚命阻攔下,警察沒有得逞。淨蓮雖被送回了家,然而卻如同犯人般被日夜監視,不允許外出,沒有人身自由。一個月後,父母在強大的壓力下,在公安寫好的保證書上按了手印,並被勒索了2,000元所謂「保證金」。#

(待續)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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