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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州參議院通過法案 襲警重罪犯不得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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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5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因極端組織黑人解放軍(Black Liberation Army)的前成員、曾於1971年在紐約哈林區殘忍殺害兩名警察的凶手貝爾(Herman Bell)獲批准假釋,引發紐約州參議會的多位共和黨議員提出新法案,收緊獲得假釋的資格。該法案昨天(7日)獲得州參議院通過。

由布碌崙州參議員高頓(Martin Golden)、阿卡莎(Fred Akshar)和楊(Catharine Young)共同發起的一項法案(S232),加重了對涉及警察或治安人員(peace officers)的某些暴力犯罪的處罰,當罪犯嚴重攻擊警察和其他一線應急人員,且先前被判處過兩項屬於B級或更高級別的暴力重罪時,法案允許對這種置公眾於危險中的重罪犯判處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由參議員赫爾明(Pam Helming)、墨菲(Terrence Murphy)和阿卡莎共同發起的另一項法案(S2566),將煽動對警察暴力的行為定為犯罪。近年來,針對警察的暴力犯罪日益增多,議員希望這一措施將有助於防止有人故意煽動針對執法的暴力行為。

據全國執法人員紀念基金(NLEOMF)的資料,2018年至今,執法人員死亡人數比去年同期增加2%,死亡人數達到47人;槍枝相關案件增加63%,總共有26人死亡。在最近發生的伏擊事件中,兩名警長副手於4月19日在佛羅里達州特倫頓的一家餐廳裡被槍殺。

曾在布碌崙當警察的州參議員高頓表示,這項法案是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即把被定罪的危險罪犯的權利,置於守法公眾之上。他呼籲民主黨控制的州眾議會也通過該法案,確保社會得到保護。

目前,法案已經提交至眾議院,還需要州眾議院通過並由州長簽字,才能正式成為法律。◇#

責任編輯:文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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