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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研究揭企業藉股權轉讓避稅近百億

本土研究社的研究發現,至少126宗以轉讓持有物業的公司股權方式買賣住宅避稅個案,總避稅額約94億元。(蔡雯文/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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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7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蔡雯文香港報導)近年政府先後推出樓市「辣招」圖打擊炒賣。本土研究社10日發表報告,發現至少126宗以轉讓持有物業的公司股權方式買賣住宅,避過繳交「加辣」物業印花稅的個案,總避稅額約94億元。涉及長和系集團、多名大陸房地產集團高層、前全國政協,及關之琳和容祖兒等知名藝人。

政府2010年推出物業印花稅「辣招」,本土研究社發表的《富稅難收:香港股權轉讓住宅避稅研究》報告,搜集由2010年11月至2018年5月期間,203宗傳媒報道疑似轉讓持有物業公司股權方式買賣住宅的個案,成功核實126宗。

研究發現在2016年政府推出雙倍印花稅後,核實個案宗數一年內大增3倍。而126宗個案當中,有18宗買家為大陸人,22宗買家為居港未夠7年新移民。報告指投資者以公司持有住宅物業,透過轉讓公司股權,令住宅的實益擁有權轉移到新買家手上。由於物業的法定業主仍然是同一間「物業公司」,現行稅制無法收取任何物業印花稅,買賣雙方只須付0.2%的股票轉讓印花稅,稅率甚至遠低於4.25%的首置印花稅。

報告列舉了長和系集團以共5間註冊公司持有物業,並於2017至18年間透過股權轉讓方式賣出半山區的3個豪宅,涉及24.5億元,研究估計避稅金額約7.4億元。報告又列舉了藝人關之琳以同樣方式購入兩個物業單位,當中只須繳交稅率較低的首置稅,共免交約4,580萬元稅項。

本土研究社成員陳顯恩坦言,由於交易資訊不透明,研究資料都來源於曾被新聞報道的個案,因此數字只反映冰山一角。批評有關交易方式令本港成「避稅天堂」,吸引炒家炒賣樓宇,間接加劇房屋問題。他形容物業印花稅已淪為「窮人稅」,令港人更難置業。研究社建議政府仿傚外國做法,要求有關公司申報實質擁有者,向以股權轉讓方式進行物業買賣者收取物業印花稅,消除相關交易的經濟誘因。同時設立「物業公司」控制人資料庫,開放予公眾查閱。

會計界立法會議員梁繼昌則指,堵塞漏洞並不困難,他曾向政府提出相關問題,唯當局總以避稅個案只佔總交易的少數為由,不做出相應行動。◇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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