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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女被美警射殺案 死者父親索賠5千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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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7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天睿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旅居美國的40歲悉尼女子賈斯汀·達蒙德(Justine Damond)被美國警察射殺一年之後,她的家人在美國對涉事警察、當地市政府、前任和現任警察局長提起了5000萬美元(合6700萬澳元)賠償的民事訴訟。

美國明尼阿波利斯(Minneapolis)市當地時間週一,美國聯邦法庭已經收到了訴訟文件,訴訟原告是達蒙德的父親。

去年美國時間7月15日午夜,旅居美國的40歲悉尼女子達蒙德(Justine Damond)懷疑她屋後小巷中可能發生了性侵事件而打電話報警,但應召而來的警察努爾(Mohammed Noor)卻開槍打死了報警的達蒙德。當時警察的隨身執法記錄儀沒有打開。

槍殺事件後,努爾被控三級謀殺和二級凶殺,在指控提交法庭當日,他被警隊除名。但努爾拒不認罪,他辯稱自己是正當使用武力。

但公訴人說,沒有證據顯示,努爾當時遇到了足以使用致命武器的威脅。

自從槍殺事件曝光後,努爾一直拒絕和調查人員對話,堅稱他有權保持沉默。

據路透社報導,在週一提出的民事訴訟文件中,控方律師指控努爾和他的警察搭檔哈里蒂(Matthew Harrity)密謀掩蓋達蒙德中槍死亡的真實過程。「否則,執法記錄儀應該會錄下達蒙德被射殺的過程。而不是由得努爾和哈里蒂憑空捏造故事,試圖幫努爾脫罪,」文件說。

訴訟文件還說,明尼阿波利斯市警察局沒能規範那些不使用執法記錄儀的警察的不當行為;在錄用警察的過程中沒能盡到責任,讓不合格的、危險的警察上街執勤。

文件提及了努爾和哈里蒂的年齡,兩人分別是32歲和25歲,「根據他們的行為,顯然是沒有經驗的警察,不適合去執勤。」

根據法庭文件,努爾和哈里蒂被錄用前,只接受了一個心理測試來決定他們是否適合上街執勤,而2012年之前是5個心理測試。

控方還指,明尼阿波利斯市政府也未能盡到明察數百名警察是否有資格上街執勤的責任。

「這一切,導致了手無寸鐵、穿著睡衣想去幫助別人的賈斯汀(達蒙德)被射殺身亡,」訴訟文件說。

努爾所面臨的刑事訴訟也還在審理之中。如果罪名成立,可能會被監禁。

責任編輯:瑞木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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