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要世貿組織改革 重點一次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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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7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吳英綜合報導)全球第一大經濟體是否會退出世貿組織(WTO),近日引發各界關注。美國總統川普(特朗普)表示,雖然WTO待美不公,但目前暫無退出計劃。據川普政府報告,WTO存在諸多問題,特別是爭端解決機制,需要予以改革。

美國是否會退出世貿組織(WTO)?總統川普週一(7月2日)在白宮會見荷蘭首相鲁特(Mark Rutte)時再次強調,「現階段沒有任何計劃」,但是如果WTO「沒有善待美國,我們將做些事」。

「WTO對待美國的方式非常糟糕,我希望他們改變」,川普說:「多年來,他們一直非常嚴厲地對待我們,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在WTO處於劣勢的原因。」

WTO成立於1995年,目前有164個會員國,成立之目的在於確保自由貿易,並透過多邊諮商,建立國際貿易規範,降低各會員間的關稅與非關稅貿易障礙,為會員提供一個穩定且可預測的國際貿易環境。

WTO於2001年在卡塔爾首都多哈舉行第四屆部長會議,通過了中國及台灣的入會案,以及決議展開其成立以來的首次回合談判。WTO會員雄心壯志,原本預計在2005年1月1日前全面結束談判,然而截至目前為止,多哈回合談判仍未完成,農業、工業及服務業的市場開放遙遙無期,貿易救濟、爭端解決等涉及規則的談判停滯不前。

眼見談判觸礁,部分會員在幾年前提出了WTO改革的主張。不過,這類主張如同多哈回合談判,欲振乏力。

近期由於美中貿易衝突升級,部分國家再提WTO改革之議。法國總統馬克龍5月底表示,歐盟應與美國、中國及日本在年底於阿根廷舉行的20國集團(G20)會議上,共同起草WTO改革藍圖。

美國貿易代表(USTR)萊特希澤(Robert Lighthizer)今年2月底公布《2018年度總統貿易政策議程》(2018 President’s Trade Policy Agenda),概述了川普政府的貿易施政計劃。文件重點為WTO改革和談判、與其它國家的貿易協定以及貿易執法等議題。

WTO爭端解決構制必須改革

在WTO改革方面,USTR特別提及爭端解決小組及上訴機構(Appellate Body)的裁定,超越了WTO規則,增加或減少了WTO成員的權利或義務。此外,WTO允許上訴機構法官在任期屆滿的情況下,繼續參與其尚未結案的審理工作,美國對此表示不滿。

上訴機構是WTO的最高法院,計七名法官,依規定每件案件需要三名法官共同審理。目前有三個法官空缺,過去一年多來,美國主張應先改革,再談法官的甄選。今年9月將再有一名法官任期屆滿,如果在此之前未能遞補法官,上訴機構將僅剩三名法官,運作恐陷入癱瘓。

USTR在貿易政策議程報告中另提到了上訴機構的其它問題,例如未遵守「爭端解決規則與程序了解書」(Understanding on Rules and Procedures Governing the Settlement of Disputes,DSU)的規定,在90天內做出裁決,嚴重影響上訴機構的功能。

美國駐WTO大使謝伊(Dennis Shea)6月底在WTO表示,如果上訴機構的法官無法在90天內做出裁決,應改變「共識決」的規定,任一WTO會員都可以阻撓裁決報告的通過。

WTO目前要求,任何決議或裁決報告的否決,必須「所有WTO會員」都不同意,此稱為「反對共識決」(reverse consensus)。

USTR在報告中說,爭端解決小組和上訴機構的審理及裁決,經常納入與爭議事項無關或無助於解決爭端的內容。此外,USTR質疑上訴機構的裁決作為後續案件「先例」的作法。

部分會員立場僵化 影響WTO談判

對於WTO的談判工作,USTR在報告中批評一些成員的立場過於僵化,堅持新的協議和其它形式的談判成果,必須在部長會議上獲得通過,以及所有的談判工作必須符合《多哈發展議程》。

此外,USTR質疑目前WTO對會員國經濟發展狀態的認定方式,稱WTO會員可以自我認定是發展中國家,這樣的作法「損害了WTO規則的可預見性,削弱了新自由化協定談判結果的確定性」。#

責任編輯: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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