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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廣告娶外配 台移民署:跨國婚媒不能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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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8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跨國婚姻爭議層出不窮,有民眾控訴透過網路廣告娶外配卻遭詐騙,立委羅致政28日召開記者會表示,現在有許多違法業婚媒廣告充斥社群及各大網站中,且自2009至2017年因違法從事跨境媒合裁罰案件僅459件,質疑移民署稽查不力;對此,移民署表示,移民署會積極查察打擊非法,跨國婚媒不能廣告也不能要求給媒人婆費用,民眾切勿輕信網路訊息。

立委羅致政28日與跨國婚姻媒合廣告受害人召開「假婚媒真詐財!違法廣告氾濫民眾權益受損」記者會,羅致政表示,根據移民法第58條規定,任何人不得於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使公眾得知方法,散布、播送或刊登跨國境婚媒廣告,但民眾不知道廣告是非法的,也不知道公司行號不得經營婚姻媒合。

羅致政說,根據移民署資料統計,2009至2017年因違法從事跨境媒合裁罰案件僅459件,不過實際上只要上網路、臉書就有幾百件違規案件;桃園市亞洲婚姻協會總幹事郭明宗表示,婚介廣告氾濫,雖然有取締,但比例相差懸殊,盼主管機關重新檢討現行檢舉制度與期約報酬的獎金核發制度。

內政部移民署移民事務組長李臨鳳回應,跨國婚媒不能廣告也不能要求期約報酬,期約報酬就是媒人婆費用;由合法立案、且經移民署核准的社團法人才能提供跨國婚媒服務,目前移民署許可的團體有35家,呼籲民眾不要輕易相信個人廣告。

李臨鳳表示,網路時代中,網路查察違法廣告有其困難,雖然有機動隊在查,但若是該網站設立在國外就不能夠要求關站,針對不法業者,移民署會積極查察打擊非法;對於檢舉獎金提高、縮短獎金核發時間部分都會帶回討論。◇

責任編輯:韻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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