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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8月29日訊】台灣藝人孫鵬、狄鶯之子孫安佐被控在美非法持有彈藥,8月29日在聯邦法院出庭並認罪,法官排定12月11日宣判。孫案辯護律師希望加快程序,讓孫安佐能在兩個月內遣送回台。聯邦檢察官表示,父母與監護人是阻止孩子非法持有軍火的第一道防線,他們責無旁貸。

據中央社報導,孫安佐案8月28日上午在費城的賓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召開,孫鵬、狄鶯都未到場旁聽。最近剛剪過髮的孫安佐出庭時戴黑框眼鏡,穿著寬大深綠色外衣,內搭咖啡色上衣,雙手上銬。

孫安佐與聯邦檢方達成認罪協議,認了檢方指控以非移民簽證持有彈藥的罪名,並放棄由大陪審團起訴、上訴等權利。

法官同意發出司法遣送出境命令,但排定12月11日宣判,辯護律師凱勒(Robert Keller)希望加快後續程序,法官表示會視情況配合。凱勒在庭審結束後受訪表示,希望30至60天內能走完相關程序,讓孫安佐回到台灣。

聯邦檢察官麥史文(William M. McSwain)在司法部發出的聲明裡指出,雙親與監護人是孩子取得軍火這類情況的第一道防線,「若無雙親與監護人同意,孩子都不應儲放或取得軍火及其他危險武器,這應該是很清楚的道理」。

麥史文表示,每個父母都需參與並主動意識到孩子生活裡發生的事,這是他們的職責與義務,不光是對孩子,也是對整個社會。

孫安佐3月被控威脅掃射在賓州就讀的高中,遭美國警方逮捕,並被搜出手槍、十字弓和超過1,600發子彈。6月4日,孫安佐在賓州德拉瓦郡中級民刑法院認了恐怖威脅罪,法官判處4至23個月徒刑,並同意由聯邦機關接管本案。

聯邦機關隨即指控孫安佐以非移民簽證在美國非法持有彈藥,檢方之後兩度聲請展延起訴期限,都獲賓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同意,直到8月21日才正式起訴。#

責任編輯: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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