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安副局長盜墓被判無期 中共官員監守自盜猖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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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9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張頓綜合報導)山西省聞喜縣公安局前副局長景益民等4人,因盜掘古墓、充當黑社會的保護傘等罪,終審被判處無期徒刑。

中共「山西高院」微信公號9月12日發消息稱,日前,山西省高級法院對景益民等10人進行二審宣判。

維持對景益民、李福學、任清河、李安吉4人的無期徒刑判決,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維持對李曉東、石金錄、秦林惠、崔順合、樊劉慶、李繼光分別被判處16年、15年、13年、12年、8年、6年的有期徒刑,沒收其個人相應財產。

今年3月26日,景益民等4人因共同或分別犯有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李曉東等6人共同或分別犯有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被山西省運城市中級法院判處上述徒刑後,景益民等人不服,向山西省高級法院提出上訴。

法院稱,自2010年起至2016年,被告人景益民(時任聞喜縣公安局副局長)為盜墓團伙、特別是黑社會骨幹分子張成俊(已判刑)等人提供保護,安排縣公安局文物犯罪偵查大隊民警李安吉、李曉東在值班巡邏時有意繞開盜墓地點,為實施犯罪提供保護。

張成俊夥同本案被告人李福學、任清河、石金錄、秦林惠、崔順合、攀劉慶、李繼光等7人先後共同或分別結夥在聞喜縣境內的國家級古文化遺址保護範圍內和周邊盜掘古墓葬26起,盜得青銅器等文物100餘件。

景益民在充當張成俊等人盜墓罪犯「保護傘」的同時,他還組織盜掘位於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範圍內古墓葬11次13處(其中1處未盜得文物),將所盜文物直接販賣。

另外,景益民還包庇黑社會組織的組織者侯金亮、侯金發、景春凱(均已判刑)開設賭場,對黑社會骨幹分子張保民(已判刑)傷害他人、非法拘禁的行為違規辦理了取保候審,張在取保候審期間繼續實施非法持有槍枝、開設賭場、非法拘禁、販賣毒品的犯罪行為。

保護文物的偵查大隊「全軍覆沒」

去年1月犯案的這起聞喜縣公安即充當「黑社會的保護傘」,自己又在盜竊古墓葬的案件中,縣公安局至少有13名公職人員參與其中,包括2名副局長景益民和金勇、7名公安民警、4名輔警,參與盜掘古墓葬案件39起。

據陸媒《法制晚報》報導,在該起盜掘古墓葬案件中,聞喜縣公安局文物犯罪偵查大隊工作人員無一例外,全部參與了盜竊古墓的違法犯罪活動,他們已全部「落馬」。

其中,喜縣公安局分管文物犯罪偵查大隊工作的副局長金勇,多次參與盜竊古墓分贓。公安局文物犯罪偵查大隊工作人員李曉東、李安吉本次分別被判16年和無期徒刑。

報導說,甚至連盜墓分子盜墓時爆破使用的雷管、炸藥,都由該公安局提供。

中共官員盜墓盜文物猖獗

中共政匪一家、官員監守自盜由來已久。面對上世紀80年代開始日益猖獗的盜墓犯罪行為可以「一夜暴富」的現象,包括中共公安人員和不少體制內官員都參與盜墓、販賣文物的隊伍。

如去年10月被中共公安部通緝的10名重大文物犯罪在逃人員中,已逃往國外的中共河南省政協委員張學溥就位列其中。

河南省仁豪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張學溥,被指涉嫌陝西淳化漢雲陵古墓被盜掘系列案。漢雲陵是漢昭帝劉弗陵之母「鉤弋夫人」的墓地,當局已累計抓了盜墓集團人員91人,追回西漢鎏金編鐘等1,100餘件涉案文物。

而2015年6月落馬的天津市文化廣播影視局原副局長白文源,被當局指控為是一個從「學文物、管文物」到「盜文物、倒文物、騙文物」,蛻變成行業「碩鼠」的典型。

2004年8月15日,震驚全國的「11.28承德特大盜竊倒賣文物案」正式宣判,主犯李海濤一審被判處死刑。官方稱,李海濤在1993年至2002年擔任承德市文物局外八廟管理處文保處主任期間,共竊得乾隆粉彩描金無量壽佛坐像、紫金嵌松石無量壽佛等館藏文物及文物部件259件。

其中屬於國家一級文物5件,二級文物56件,三級文物58件,一般文物101件,未定級文物39件。李海濤賣出盜竊文物152件,其中一級文物4件,二級文物47件,三級文物50件,一般文物12件,未定級文物39件,李海濤從中獲贓款320餘萬元(人民幣)、美元7.2萬元。

曾轟動全國的荊門博物館原黨總支書記、副館長王必勝夥同原副館長王傳富等人2002年已被起訴。官方稱,他們從1998年上半年至1999年7月左右,採取非法炸墓等手段,共挖掘古墓12座,挖掘出銅劍、銅樽、銅鏡等一批珍貴文物。

王必勝、王傳富等人還非法出售荊門博物館內的文物,包括國家一級文物「雙龍首玉帶勾」、國家級文物「錯金銀銅樽」等。

2004年7月,湖北省隨州市博物館工作人員王海濤被判處7年徒刑。王海濤在1998年至2001年期間勾結社會閒雜人員,多次盜掘古墓,掘得珍貴文物14件,獲得贓款30多萬元。

2003年底,山西省夏縣公安局解某某等3位民警因先後保護13名盜墓賊對一古遺址進行長時間盜掘,使其盜得青銅鼎、青銅編鐘、青銅甬鍾等大批珍貴文物而獲刑。

2002年8月,山西省臨汾市文化局考古隊隊長、文物科副科長張文君被判刑。他因參與重大文物盜竊案,非法獲得文物1190件,其中二級文物3件、三級文物10件。

1992年6月,山東省青州市博物館保衛員林春濤被執行死刑,他在1991年盜竊該館館藏漢代「宜子孫」谷紋玉璧、明代趙秉忠狀元殿試卷等國寶重器。

在這一系列盜墓、盜文物的案件中,盜墓團伙、文物掮客、高價收購文物的所謂「收藏家」早已勾結成夥,形成完整的文物盜、販黑色產業鏈。

僅在2016年,中共國家文物局就通報了103起墓葬被盜和文物失竊案件,而這只是公開報導的已破獲的案件,沒有被破獲或發現案件可能更多。

中共國家文物局原副局長張柏曾透露:「近幾十年,我國被盜古墓達二十餘萬座。」據《衛報》說,中國盜墓氾濫,古墓10墓9.5空。#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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