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歡案」涉黑團伙背後16公安保護傘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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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9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新安報導)中共治下,官匪勾結已是常態。引發社會強烈關注的山東「辱母殺人」案中,涉案的冠縣吳學占黑社會團夥同樣有官方保護傘。迄今為止,僅官方公開通報中,就有16名公安官員和警察與吳學占有勾結。

據陸媒9月12日報導,近日山東聊城冠縣紀委監察委公開通報了4起「涉黑涉惡腐敗」案例,其中有3起牽扯吳學占團伙,3名官員充當其「保護傘」。

至此,近官方通報中披露的涉吳學占案的公職人員已達16人,均為冠縣公安系統官員和警察,但其中移送司法的只有2人,其餘只是受到警告、開除、辭退等「處分」。

網民紛紛表示,「(對保護傘)處罰太輕了。黑錢照收不誤。」「完全沒有震懾力,處理輕描淡寫。」「高利貸公司賭場金主是哪些人,老百姓全知道!」「先有貪官,再有黑社會。」

吳學占是山東「辱母殺人」案中暴力討債的黑老大。2016年4月14日,山東聊城的于歡因目睹母親蘇銀霞被按進馬桶裡,受盡毆打、侮辱,警方到場不作為,于歡情急之下揮刀護母,造成討債人一死三傷。于歡以故意傷害罪被判無期後,在網上引發巨大輿論風暴,官方被迫公開庭審,二審改判五年。

在輿論的強烈關注下,2017年3月26日吳學占才被批捕。

吳學占為惡一方,手段殘忍。據陸媒起底,吳學占跟隨賭場大哥「放水」起家,而後以地產公司做外衣,依靠高息攬儲、高息放貸逐步壯大。而吳學占坐大的背後,離不開當地官員的保護。

去年3月,曾有網帖舉報,在冠縣公安局、檢察院、縣醫院、鎮政府及其它部門都有人在吳學占那裡高息存錢,變相收取賄賂。吳的另外一個身分就是他們的打手集團兼滅火隊。

而官方的通報也佐證了舉報的內容。通報稱,冠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許明國,2010年初參與和保護吳學占公司非法吸收存款,並由特定關係人邢某某以乾股形式收受好處,介紹他人參與非法集資。許明國妻子吳某某曾陸續在該公司存款,共得利息40餘萬元。

冠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原大隊長陳利民、原一中隊指導員劉西潮,對吳學占團伙2010年7月所犯刑事案不採取措施,收受現金5000元。2012年1月至2014年7月,陳利民在吳學占的公司高息存款28萬元,獲利7.48萬元;陳利民還曾為李忠脫罪,而李忠正是向于歡母子討債的參與者。

另外,于歡案中,2016年4月13日和14日,冠縣崇文派出所副所長郭增金和經濟開發區派出所警察朱秀明接到報警後,都曾帶領一眾警察或輔警到場,但都不顧于歡母子安全,揚長而去。

當地警方對吳學占黑社會的保護是全方位的。如冠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工會主席張森,在辦理吳學占團伙成員故意傷害案和非法拘禁案中,曾不立案、不取證、不調查等。

交警邢樹雷在處理杜志浩(吳學占團伙成員,暴力討債被于歡刺死者)交通肇事案時,立即將其放走。#

責任編輯:李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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