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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產創條例延長10年 研發抵減加碼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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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1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郭曜榮台灣台北報導)《產業創新條例》原定今年底落日,經濟部預告修正草案,再延長10年,其中研發抵減更加碼5個百分點,並新增留才及幫助研發方面的優惠。

草案中提到,原先條例中的租稅優惠都全數延長10年,研發抵減幅度從原本的當年度可抵減15%、3年內各抵減10%,改為當年度可抵減20%、3年內各抵減15%。經濟部指出,因為營利事業所得稅從17%調升至20%,業者反映希望研發抵減可以提高5至10個百分點,經權衡後決定提高5個百分點。

另為因應中國大陸大規模挖角科研人才,這次修法草案也提高留才誘因,新增「人才培育」的抵減優惠,比照目前研發抵減規定,當年度抵減15%、3年各抵減10%,企業界培育受僱員工,辦理或指派參加產業創新相關課程,例如人工智慧、物聯網、機器人、虛實整合、資訊安全、5G、無人載具、離岸風場開發及維運等均納入抵減範圍。

此外,經濟部並擴大員工獎酬股票擇低課稅項目,納入智慧財產權人技術作價所取得的股票,以及創作人依《科學技術基本法》第6條第3項所定辦法獲配的股票,兩者若持股2年以上也可適用,鼓勵學術創新並留下研發成果。

這次草案預告期至1月29日止,經濟部盼爭取列入立法院下會期優先法案。◇

責任編輯:韻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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