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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買早餐留孩子獨在家 被舉報到兒童局

華人母親離家5分鐘買早餐 把特殊兒童留在家 被上門老師發現舉報

在市兒童局工作了31年的羅淑華(前排粉紅衣服者)為家長辦講座,介紹兒童局的政策,提醒華人父母在教育孩子上要注意的地方。 (柯婷婷/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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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1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丹、特約記者柯婷婷紐約報導)一名特殊兒童的母親近日僅離開孩子5分鐘上街買早餐,但不巧被上門的老師發現,被舉報到兒童局,她非常擔心兒童局會上門把孩子帶走。

大紐約地區僑界關懷救助協會、傳心家長協會4日邀請紐約市政府「兒童服務局」華裔督導羅淑華在華策會皇后區社區服務中心舉辦講座,教育華人家長認識市政府兒童福利保護服務及如何做好家庭親子教育。

一名母親反映,她的孩子是有身心障礙的特殊兒童,平時定期有老師到家中為孩子上課,但這個老師經常遲到,一天,她趁著老師沒來之前去買早餐,只離家5分鐘時間,沒想到這時老師到了,發現孩子獨自一人在家,這個老師經過兩天的「思想鬥爭」,但還是把這件事情報告了兒童局,認為母親把有身心障礙的孩子單獨留在家,是屬於疏忽照護。

羅淑華在紐約市兒童局工作了31年,是持紐約州執照的專業社工輔導師,也是市兒童局唯一的華人社工。她表示,《兒童保護法》要求所有專業人士如果發現或懷疑兒童受虐、被疏忽照護,必須馬上報告兒童局,所以老師、醫生、社工這些經常接觸到兒童的專業人士,他們發現可疑情況都必須要報告給兒童局,這是他們的職責。

兒童福利局最具特色的就是「強制報告」和「終止父母權利」,兒童局可以與警察一起執法,所以兒童局有「不帶槍的警察」的名聲,華人家長比較害怕兒童局介入,怕「兒童局半夜上門把孩子帶走」。不過,羅淑華表示,事實上很多報告是誤報或謊報,經兒童局調查後是不成立的。

羅淑華說,兒童局每年收到關於華裔家庭的案件不多,全市五區每年大約有6萬宗的報告,但涉及華人家庭的只佔3%,而非裔、西語裔各佔40%。在這6萬宗報告中,有2/3是最終沒有被立案的。

兒童局接到舉報後,會在24小時聯絡涉事家庭,48小時之內上門家訪,60天內判定兒童是否需要送到監護機構,問題嚴重的家長有可能被告。

在美國是否不能打孩子?

對於在美國是否不能打孩子、父母打孩子後會挨告的說法,羅淑華表示,「父母可以教訓孩子,但不能在孩子的身體上造成任何傷害、瘀傷,或者是任何在他日後的心理上造成陰影的物體傷害。」羅淑華舉例說,「不能用皮帶、掃把、鞋子等物體來打孩子,造成他肢體傷害,這是不能接受的。孩子會上學,老師看到孩子身上有傷,會報告上來。」◇

責任編輯: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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