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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向墨挑戰凍結令失敗 被責令披露全球資產

黃向墨

澳洲聯邦法庭責令中國地產商黃向墨,在今年11月11日之前,向澳洲稅局披露其全球財產。(大紀元合成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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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10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天睿澳洲悉尼綜合報導)10月21日,澳洲聯邦法庭要求正被稅務局追討1.4億澳元稅款的黃向墨公布全球資產,時限是21天。此外,黃向墨挑戰資產凍結令的上訴失敗。

上月,聯邦法庭應稅務局所求,給中國房地產富商黃向墨的澳洲資產和香港的一套公寓發出了凍結令,其中包括黃向墨的妻子黃潔芳名下的一棟豪宅。澳洲永居身分被取消後住在香港的黃向墨派律師在法庭上對凍結令,特別是針對其在香港和中國大陸的資產以及對黃潔芳資產的凍結令提起了挑戰。

但澳洲聯邦法庭於21日做出決定,拒絕收回對黃向墨資產的所有凍結令,不管是在澳洲境內還是境外的資產。而且,法庭還要求黃向墨在21天內披露全球資產。

黃潔芳名下位於莫斯曼(Mosman)的豪宅價值1280萬澳元,是他們夫婦在澳洲最值錢的房產。稅務局依據銀行記錄指出,黃向墨在這套房產交接當天從帳戶上支取了500多萬元,稅局認為這筆錢被用來幫助購買了這套房產。黃潔芳在給法庭的證詞中說,這筆錢是她丈夫給她的禮物,她說她是一名「家庭主婦」,年收入為10萬澳元。

稅務局正在向法庭申請「即決判決」(Summary Judgment),也就是允許法庭在不經過庭辯的情況下,基於事實而對案件作出判決。稅務局可以以 「即決判決」為據,上庭申請宣布黃向墨破產的庭令,以其財產來償付他在2013年至2015年之間的1.4億澳元欠稅。

稅務局和黃向墨兩方的代表律師將於24日返回法庭就資產披露令進行抗辯。

黃向墨的代表律師示意「可能會對此提出上訴」。他的律師團隊表示將首先尋求暫緩執行資產披露令,然後等待上訴。

稅局律師則表示可能會尋求讓法庭宣告黃向墨破產,以幫助追討欠稅。

上週,黃向墨的代表律師曾爭辯說,澳洲法庭發出的凍結令在香港和中國大陸沒有「真正實施的前景」,稅務局沒有給出任何可能在海外追討黃向墨資產的法律和此類先例。

但澳洲法官宣布維持凍結令時表示,稅務局已經提出了數個執行凍結令的途徑,包括「可能使用破產程序」。

中國地產富商黃向墨於2011年來到澳洲。在澳期間,他捐出了大量政治捐款來提高他對澳洲兩大黨的影響力。據稱,他給自由黨和工黨的政治捐款高達270萬澳元。

時任工黨參議員鄧森(Sam Dastyari)被曝曾用黃向墨的錢支付律師費,而且通報黃向墨其可能正受澳洲情報機構監視。之後鄧森被迫辭職。

黃向墨還是廉政公署(ICAC)調查10萬澳元非法政治捐款案的核心人物,有證人指證黃向墨是這10萬澳元的真正金主。

新州禁止地產商做政治捐款的行為。

黃向墨否認參與非法政治捐款,但拒絕在廉署聽證會上作證。

責任編輯:瑞木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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