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看守所迫害 器官衰竭 法輪功學員胡林命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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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11月11日訊】遼寧省瀋陽新民市46歲的法輪功學員胡林非法判刑2年,在看守所期間一直絕食抗議迫害,生命垂危,於10月30日被投入瀋陽市康家山監獄。

明慧網報導,11月7日,胡林的親人在康家山監獄看到胡林時,先前風華正茂的他已瘦成皮包骨,不會翻身,兩腿失去知覺,他的姪女抱著他痛哭失聲。胡林說的唯一的一句話就是「我要告看守所,他們打我」。

胡林,當年上學時品學兼優,以優異成績考入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畢業後,就職於瀋陽飛機研究所(601所),任工程師,因工作出色,受到領導、同事的認可。修煉法輪功後,更是以「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

就在胡林的工作、事業蒸蒸日上之際,中共江澤民集團對信仰「真、善、忍」的修煉人發動了殘酷的迫害。胡林因堅持信仰,遭中共多次綁架、非法關押、非法勞教,並遭受毒打、「約束帶」、電棍電擊、剝奪睡眠、奴役等殘酷迫害。

2017年11月12日,胡林與法輪功學員郭旭紅、王天媧等在法庫縣四家子鄉被綁架;12月7日,被放回家,後被法庫縣公安局非法定成「網逃」。郭旭紅、王天媧於2018年4月4日分別被法庫縣法院枉判1年,並處罰金2萬元。

2019年5月23日,胡林在本溪市恆仁縣鄉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再次被綁架,被劫持到在法庫縣看守所非法關押。

5月31日上午,胡林的律師去法庫縣看守所會見胡林,看守所警察說:胡林一直在絕食、絕水,行動需要人抬著,無法接見,而且需要辦案單位的法庫縣四家子派出所所長陳超的同意才可接見。律師給陳超打電話,無法接通。

6月3日,胡林的親屬再次來到看守所要求會見胡林,看守所人員態度強硬,說現在每天給胡林輸營養液,沒有四家子派出所所長陳超的同意,不許接見,並要求親屬給胡林存錢。

親屬又來到四家子派出所,警察說所長陳超不在。親屬說,這是性命攸關的大事,並詳細說明了情況。警察上樓,過一會回來時說,陳超說他剛調來,這個案子在他來時已經報上去了,現在是國保大隊(大隊長廖國罡)管。

親屬就給陳超和廖國罡打電話,他們一直不接。

親屬第四次來到看守所,要求讓律師會見胡林,被看守所副所長拒絕。家屬再一次給派出所所長陳超打電話,打通了,陳超當時表示:請律師接見(胡林),是法律允許的,我們不管。

當時看守所副所長看再往派出所推已經不好使了,就又往看守所正所長那推諉,說和所長研究再說,結果還是不讓律師見胡林。

6月14日,親屬查詢到構陷胡林的案卷已於6月初送到法庫縣法院。6月18日早8點,律師來到法庫縣法院要求閱卷。法院工作人員說,一會兒上午9點就開庭了,律師沒能閱卷。

非法開庭時,法官以此案「涉密」為由,只允許律師進庭,兩位持身分證的親屬被擋在門外。

庭審前,律師問法官,開庭為什麼不通知家屬?法官說,當事人不告訴他們家屬的信息,無法通知(事實上,家屬多次與看守所、派出所主動聯繫)。

律師指出,胡林只是因為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抓,根本不是「涉密案件」,以涉密案件祕密開庭是違法的。

胡林被十幾個法警抬下警車,抬著進入法庭。胡林當庭揭露,在看守所他被「上拉板」(可能是類似於「抻床」的一種定位刑具)迫害,剛說幾個字,就被法官打斷。

酷刑演示:抻床。(明慧網)

胡林被法庫縣法院非法判刑2年,上訴到遼寧省瀋陽市中級法院。瀋陽市中級法院於8月6日下達終審裁定,裁定認為原審審判程序違法,發回法庫縣法院重新審判。

8月22日,法庫縣法院第二次開庭,律師和胡林本人都做了無罪辯護。胡林被非法判刑2年,並比第一次判決增加2萬元勒索性罰款。 胡林上訴,被中級法院維持原判。

5月23日至今已近半年,胡林一直絕食反迫害。他的胃裡插著管子,他被強行灌食,人極度虛弱,身體器官已衰竭到了極限,並多次被送醫院搶救。

親人無法接受這殘酷的現實,為胡林的生命擔憂。胡林已被迫害到生命垂危,法庫縣看守所仍然把他投入監獄。

10月30日,胡林被關進遼寧省瀋陽市康家山監獄。#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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