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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中共人大代表離婚 爭奪近五千萬加元家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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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11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多倫多報導)前中共全國人大代表何耀棣與安省女子離婚後,正在爭奪4,736萬加元的多倫多家產。

75歲的何耀棣是廣東東莞人,曾任中共人大代表、廣東省人大代表、香港消費者委員會主席等職。作為法學博士,他早年在香港創辦律師事務所,並在1997年退休。

根據安省法院的文件,何耀棣經歷了三段婚姻。

他第一次婚姻後,與劉女士發生婚外情。在何耀棣資助下,劉女士從香港移居加拿大,並在安省為何耀棣生下兩個孩子。多年來,何耀棣是劉女士與孩子的經濟來源。他在安省買房、聘請保姆、供孩子讀私校及支付其它生活費。

與原配離婚後,何耀棣於2004年4月在美國拉斯維加斯與劉女士結婚,結束了長達26年左右的婚外情。

不過,何耀棣的第二段婚姻只維持了一年時間。劉女士得知何耀棣還有一段婚外情後,非常生氣。更讓她無法接受的是,何打算繼續與一名澳大利亞女子保持曖昧關係。

於是,何耀棣與劉女士在2005年返回拉斯維加斯辦理離婚手續。後來,何耀棣娶張女士為妻,開始了第三段婚姻。

爭奪4,736萬元家產

何耀棣與第二任妻子劉女士離婚後,每年繼續向劉女士與孩子提供約50萬元的生活費。這一直持續到2013年底,當時雙方對兩棟商業樓的產權存在分歧。

劉女士名下的安省公司擁有多套物業,如多倫多士嘉堡的愛靜閣(Agincourt)購物中心與隔壁的一棟寫字樓。劉在2015年出售該購物中心,其售價高達4,736萬元。

後來,何耀棣與劉女士爭奪這筆家產。何認為,這筆家產應該全部歸他所有,並將劉告上安省法院。法官尚未做出判決。

2019年9月,何耀棣在多倫多聘請的律師斯蒂芬·格蘭特(Stephen Grant)對法官表示:「考慮到何耀棣的健康狀況(多年來需要坐輪椅),再加上年事已高、長期住在香港,已聘請有經驗的律師,我請求法官允許他缺席當事人原本必須參加的法院會議。」#

責任編輯: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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